二十九、直隶省银行纸币

1910年(宣统二年),北洋天津银号改名为“直隶省银行”,又称“直隶省总银行”,未发行新币。发行的纸币为原天津官银号纸票加盖“直隶省银行”字样后发行,分三元、五元、十元、五十元、一百元五种,由于纸币上印有李鸿章的头像,发行不久便收回销毁。此后,直隶省银行在美国钞票公司、财政部印刷局订印大批纸币加以发行。计有一元、五角、二角、一角四种。

三十、河北省银行纸币

1928年6月28日直隶省改为河北省。原直隶省银行于1929年3月组建为河北省银行。

1933年发行由英国印制的新版银元券。

1936年5月发行河北省银行纸币,由北平财政部印刷局印制,票面年份为1934年,因故未发行。河北省银行在行、号的领券上都加盖暗记。

1936年,印制大量的银元、银角、铜元纸币。

抗战时,新的河北省银行成立于重庆,曾印制河北省银行纸币。

三十一、河北银钱局纸币

河北银钱局由京兆银钱局改组而成。发行铜元券十枚、二十枚、四十枚、五十枚四种。

1936年8月归并于河北省银行,专发铜元票。

七七事变后,日军曾利用该局票版印制小额铜元票,发行量较大。

三十二、察哈尔兴业银行纸币

察哈尔兴业银行于1916年(民国五年)11月开设。

1921年时改为官办。发行银元券、铜元券。

三十三、热河省兴业银行纸币

热河省兴业银行1917年(民国六年)12月27日成立。在原热河官银号的小洋票上加盖热河兴业银行字样发行小洋票。

1918年(民国七年),印制新的小洋票,面额为一角、二角、三角、四角、五角、十角、二十角、三十角、五十角十种。加盖有热河、赤峰、平泉等地名。其中三十角和五十角的仅有赤峰加印券。

1920年(民国九年)发行大洋票,由北京财政部印刷局印制,为一元、五元、十元三种。

1922年4月印刷一种可在奉天汇兑的汇兑券,为一元、五元、十元三种。第二次直奉大战时,汇兑券将“此券在奉天省分支各行兑换通行大洋票”的“奉天”二字加印为“本省”二字而发行。

1924年(民国十三年),发行汇兑券为一元、五元、十元三种,票面上加盖“此券本省一律通用,作汇外省,照章贴水”的字样。

1931年,发行印有“天津分行即付通用国币”字样的汇兑券,先后五次印刷,汇兑券的辅币分一角、二角和五角三种。1931年11月,又在未发行的银元流通券五元、十元券面上加印“此券与汇兑券一律通用”的字样,加以发行。汇兑券自1926年至1932年共11次印刷,共计印主币一元、五元、十元三种,辅币一角、二角、五角三种。

1921年始发铜元票。最初发行的是以小洋票改印“每角当铜元十枚”字样。

1922年,由热河商务印刷所印制新版铜元券,分十枚、二十枚、五十枚、一百枚四种面额。

1924年、1925年印刷。

1926年(民国十五年)发行银元票。有一元、五元、十元三种。

1927年4月印制银角票,有一角、二角、五角三种。

1927年至1929年间,热河兴业银行按照银元辅币券样式印制银角票。

三十四、豫泉官银钱局纸币

河南豫泉官银钱局开设于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5月。开办之初仅发行钱票。1904年(光绪三十年)8月发行银两票。计有钱票、银两票、新旧银元票、新旧铜元票、新铜元小票、本钞、新本钞。后发行财政部和美国钞票公司印的纸币多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