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关“关于一些法律常识的疑问”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关于一些法律常识的疑问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首先,甲乙属于共同犯罪,因为有密谋过程。其次,定故意杀人罪(既遂)。最后,有罪与否是法院判的,不是甲说有就有。如果公安不重立案侦查,则甲可能会逃脱法网。(PS:诉讼时效最长20年。超过诉讼时效,甲的罪行将不再受追诉。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希望能够帮助您。

房产纠纷有哪些法律小常识

1、法定继承情况下,继承人有顺序之分吗?

当然是有的。按照《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源:https://shiyua.com/cshi/202412-42.html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来源:https://shiyua.com/cshi/202412-52.html

2、法律上哪些情形禁止结婚?

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况禁止结婚:(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如在传染期的乙肝病人、患爱滋病、弱智病人、严重精神病人)。

3、哪些情况属无效婚姻?来源:https://drill-pipe.com/xwzx/202412-126.html

(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审理时已到法定婚龄的,可不认为无效。来源:https://drill-pipe.com/cshi/202501-666.html

4、新婚姻法规定有可撤销婚姻吗?

有来源:https://liuxinsheng.com/xwzx/202412-61.html。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5、法律规定了夫妻之间有哪些权利义务?

(1)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2)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名字的权利;(3)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4)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5)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不受双方收入高低的影响;(6 )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7)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6、哪些属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的〈另有约定的除外〉:(1)工资、资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7、哪些财产属夫妻一方所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8、夫妻之间可以约定共同财产的分配吗?来源:https://drill-pipe.com/xwzx/202412-115.html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9、哪些属于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遗产呢?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1、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怎么办?来源:https://liuxinsheng.com/zhishi/202412-20.html

针对开发商延迟交房的问题,建议业主们可集结起来找开发商讨个说法,如果不行可走法律程序。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外,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来源:https://drill-pipe.com/cshi/202501-944.html

因此,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购房人如果想解除合同,应当先进行催告来源:https://liuxinsheng.com/xwzx/202412-104.html。催告之后超过三个月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来源:https://shiyua.com/bkjj/202412-21.html

2、购房人反悔怎么办?

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办理预售备案登记前,购房人反悔,不想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可以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生效为由,单方面解除合同,是否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购房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来源:https://www.shiyua.com/bkjj/202412-19.html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3、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什么风险?

(1)业主取得权属证书的期限无法确定。

(2)为取得权属证书,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3)只能取得使用权,不能取得权属证书,不能上市交易。

(4)可能被政府以违法建设强制拆除。

4、定金可不可以退来源:https://liuxinsheng.com/bkjj/202412-88.html

“订金”与“定金”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这是开发商欲规避法律责任的惯用做法来源:https://liuxinsheng.com/cshi/202412-11.htm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开发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5、业主因房屋质量、暖气、燃气等问题拒交物业服务费是否合理?

不合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房屋工程质量保修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双方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售出的商品房保修,还应执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商品房主体工程及配套设施均符合此规定,不属物业管理服务约定范畴。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52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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