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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自查报告

 时间飞快,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的辛勤工作,存在着缺陷,这时候十分有必须要写一份自查报告了。来参考自己需要的自查报告吧,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医疗机构自查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自查报告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黑人保发[201x]146号)文件要求,我院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医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保政策。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医保管理责任体系

 接到通知要求后,我院立即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以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自查领导小组,对照有关标准,查找不足,积极整改。我们知道基本医疗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提高职工健康水平的重要措施。我院历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有院领导专门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定期对医师进行医保培训。医保工作年初有计划,定期总结医保工作,分析参保患者的医疗及费用情况。

  二、规范管理,实现医保服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几年来,在区劳动局及区医保办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管理制度、住院流程、医疗保险工作制度、收费票据管理制度、门诊管理制度。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投诉箱”;公布咨询与投诉电话3298794;热心为参保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妥善处理参保患者的投诉。在医院显要位置公布医保就医流程、方便参保患者就医购药;设立医保患者挂号、结算等专用窗口。简化流程,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参保职工就诊住院时严格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现象,制止挂名住院、分解住院。严格掌握病人收治、出入院及监护病房收治标准,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无伪造、更改病历现象。积极配合医保办对诊疗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并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及有关资料。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无自立项目收费或抬高收费标准。

 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以科室为单位经常性组织学习了《伊春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办法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等文件,使每位医护人员更加熟悉目录,成为医保政策的宣传者、讲解者、执行者。现场发放满意率调查表,对服务质量满意率98%,受到了广大参保人的好评。

  三、强化管理,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质量保证

 一是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术前讨论制度、病历书写制度、会诊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二是在强化核心制度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持续改进。普遍健全完善了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实行院、科、组三级医疗质量管理责任制,把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将检查、监督关口前移,深入到临床一线及时发现、解决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规范早交接班、主任查房及病例讨论等流程。三是员工熟记核心医疗制度,并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严格执行。积极学习先进的医学知识,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服好务,同时加强人文知识和礼仪知识的学习和培养,增强自身的沟通技巧。四是强化安全意识,医患关系日趋和谐。我院不断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质量责任意识,规范医疗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耐心细致地向病人交待或解释病情。慎于术前,精于术中,严于术后。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病人就医。通过调整科室布局,增加全院电脑网络一体化,简化就医环节,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大厅设立导诊咨询台、投诉台并有专人管理,配备绿色通道急救车、担架、轮椅等服务设施。通过一系列的`用心服务,对病人满意度调查中,平均满意度在96%以上。

  四、加强住院管理,规范了住院程序及收费结算

 为了加强医疗保险工作规范化管理,使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得到全面落实,根据区医保部门的要求,严格审核参保患者医疗保险证、卡。经治医师均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强化病历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规范临床用药,经治医师要根据临床需要和医保政策规定,自觉使用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因病情确需使用《药品目录》外的自费药品,[特]定药品,“乙类”药品以及需自负部分费用的医用材料和有关自费项目,经治医师要向参保人讲明理由,并填写了“知情同意书”,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签字后附在住院病历上,目录外服务项目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25%以下。

  五、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

 医疗费用是参保病人另一关注的焦点。我院坚持费用清单制度,每日费用发给病人,病人确认后才能转给住院处,让参保人明明白白消费。

  六、系统的维护及管理

 医院重视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及时排除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障碍,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根据伊春市、友好林业局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要求由计算机技术专门管理人员负责,要求医保专用计算机严格按规定专机专用,遇有问题及时联系,不能因程序发生问题而导致医疗费用不能结算问题的发生,保证参保人及时、快速的结算。

 我们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为出发点,努力做到建章立制规范化,服务理念人性化,医疗质量标准化,纠正行风自觉化,积极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医疗服务和温馨的就医环境,受到了广大参保人的赞扬,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经严格对照《伊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要求自查,我院符合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设置符合a级要求。

企业给员工要培训哪些内容

社保局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政策依据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沙湾县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费申报,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使用、运营和审定支付待遇及输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纳、终止和基金转移的办事程序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2.制定沙湾县社会保险管理记录、档案和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业务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3.制定沙湾县实施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保值增值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汇总编制沙湾县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4.组织沙湾县社会保险费的测算工作,负责沙湾县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金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及特殊照顾人员医疗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5.做好社会化管理工作和参与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提供社会保险咨询、查询服务。6.承担沙湾县社会保险信息、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负责沙湾县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方案设计、组织实施、运行管理、网络管理工作。7.制定沙湾县缴费单位社会保险费的稽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健全防范瞒报少缴社会保险费和虚假冒领社会保险待遇工作的制度。8.负责沙湾县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9.负责拟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10.负责社会保险业务咨询和政策宣传工作。11.承办上级部门及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本部门由1个财政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组成。

(三)人员编制:共有编制36个,其中:参公编制36个。

二、20xx年主要工作:

1.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2.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工作按照“政策、经办、信息”三位一体要求,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建立健全业务经办和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启动实施方案,开展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培训。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数据采集,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做好新制度缴费记录、待遇支付记录补建及基金账务处理工作.

3.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

4.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基金清欠力度,强化依法征收,做到应收尽收。

5.做好企业和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工作。做好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审核,确保按时合规支付。优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规程,做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工作。结合医疗保险基金结余实际,适当提高基本医保待遇水平。适时调整工伤保险待遇。

6.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强化基金基础管理,切实提高基金数据质量

7.做好社保稽核等其他工作

8.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理解力、执行力和落实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要认真落实中央从严治党的要求,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项规定,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三、20xx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xx年收入预算3624万元。具体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624万元。其中一般性补助为1298万元,提前告知转移支付为2269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为20万元,代管资金结余为37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xx年支出预算3624万元。具体为:

1.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3017万元,医疗卫生5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8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万元,项目支出为3317万元。上年结余资金20万元,代管资金结余37万元。

四、20xx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xx年财政拨款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预算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

相比20xx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动:20xx年预算数比20xx年的执行数增加了98.09%是由于:1.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并入社保后和网上经办业务的开展以及城乡养老保险的合并,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人员要连续加班三四个月,在工作的同时需要加班餐,所以业务招待费比20xx年有所增加。2.(2)20xx年6月份自治区要对全区的征缴,支付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工作。以及预计8月份全疆对各区的社保工作进行互动。所以相对应的接待费有所增加。2.20xx年预算数比20xx年的执行数增加了43.31%是由于1.单位车20xx年下乡慰问三民工作队的次数有所增加和被组织部派往三民工作队督导组检查工作。所以车的消耗支出增大(2)20xx年城乡养老保险合并后,对全县16个乡镇场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业务检查工作,我单位一个车不够,就租用车进行检查工作(3)20xx年单位车要进行一次大修理,所以公务用车修理费有所增加。

五、政府采购预算

20xx年政府采购预算:20xx年政府采购只有车辆保险(含交强险)500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

六、政府债务情况

政府债务形成的基本情况:1.2008年社保局的办公楼室内装总工程款520517元,已付款520517.67元,未剩余。2.2009年社保局的办公楼室外装总工程款503170元,已付款150000元,剩余353170元未付。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xx年落实三经费和专项业务费压减5%和10%。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2019社保登记及参保培训

(一)应知应会的知识 主要是员工要了解企业的发展战略、企业愿景、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市场前景及竞争;员工的岗位职责及本职工作基础知识和技能;如何节约成本,控制支出,提高效益;如何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一切问题,特别是安全问题和品质事故等。

这类的课程应人力资源和部门主管共同完成,分工协作并相互督促。

对于有些规章制度和企业文化,要求全体员工能理解、能认同和能遵守。

就像蒙牛一样,员工若没有良好的行为规范,企业凭什么高速的发展? (二)技能技巧 技能是指为满足工作需要必备的能力,而技巧是要通过不断的练习才能得到的,熟能生巧,像打字,越练越有技巧。

企业高层干部必须具备的技能是战略目标的制定与实施,领导力方面的训练;企业中层干部的管理技能是目标管理、时间管理、有效沟通、计划实施、团队合作、品质管理、营销管理等,也就是执行力的训练,基层员工是按计划、按流程、按标准等操作实施,完成任务必备能力的训练。

(三)态度培训 态度决定一切!没有良好的态度,即使能力好也没有用。

员工的态度决定其敬业精神、团队合作、人际关系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能不能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塑造职业化精神。

这方面的培训,大部分企业做的是很不够的。

培训大师余世维认为:中西方企业最大的差异是我们的员工不够职业化。

企业对员工职业化方面的培训也少得可怜,我们很多企业的高管都不够职业化,中基层员工就更不用说了,员工的职业化程度严重制约着企业的发展。

员工的工作态度是要用正确的观念去引导,良好的企业文化去熏陶,合理的制度去激励;赏识员工的 进步,使他们建立强大的自信心;正确的看待自己和企业,根据他们的特长安排他们的工作,才能创造良好的绩效。

帮助员工的自我价值实现了,企业和员工才能共同成长。

社会的浮躁,教育的缺陷,社会的转型,价值观的扭曲,人们对财富和成功的偏见,严重影响着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谁能高屋建瓴,先人一步教育培训引导好员工的态度,就奠定了企业的成功的基石。

日本企业的培训和管理,借鉴吸收了美国的经验,结合了本国的国情,运用实践了中国的儒学,所以他们很成功。

目前结合我国的实情,中小企业最需要培训的是员工的态度方面的,像积极心态、感恩心态、团队精神、有效沟通、交际礼仪等;实用知识和工具的应用方面的,像质量管理八大原则、5S 、PDCA 、QC 七大手法、四不放过原则、目标管理、时间管理、SWOT 分析法、精益生产等,这些都是非常实用的。

可是很多企业本未倒置,这些基础培训都没有做好,而去听什么NLP 、成功学,真的很可惜。

这有你要知道的

关于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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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

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

(统筹基金即: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1)以企业缴费为主建立社会统筹基金;(2)由职工和企业缴费为主建立个人帐户;(3)政府负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用。这种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半基金制有利于应付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逐渐分散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轨成本,逐步实现由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到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

四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

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是由设保登记部门来发放,比如“养老保险,要达到法定的年龄才可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也是要具备条件,比如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证明,同时又办了求职证,就是指你失业以后还必须有求职的意愿,这样的条件才可以领取。

如果失业之后你不想工作,那么就不能给你发保险金。另外,养老金和失业金是不能同时享受的。

试用期内是否享有保险?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

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死亡待遇。(1)丧葬费(2)一次性抚恤费(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

注意: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举例来说吧:

如果你2020年退休,正常你的基础养老金是2019年的社会平均工资×20%,但是如果你在退休之前养老保险中断了30个月,就是中断了2.5年,按2年算,你的基础养老金就是2017年社会平均工资×20%

医疗保险的享受待遇

1、门、急诊医疗费用

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

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

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住院押金: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收入住院时,医院收取参保人员部分押金,押金数额由医院根据病情按比例确定。如被派遣人员单位和参保人员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住院押金由派遣人员个人全额垫付;

●结算周期: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不超过90天的,每次住院为一个结算周期;

●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患有精神病需常年住院的患者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每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参保人员出院或阶段治疗结束时,需由派遣人员个人先与医院结清应由派遣人员个人自费和自付的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向医保中心申报审核、结算;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的结算,设定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额;

●起付线第一次住院为1300元,以后住院为65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超过最高支付上限的(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派遣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

资金支付70%,派遣人员个人负担30%。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费用的结算标准,在一个结算周期内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

(各项比例有调整时,按新的标准执行)

注意:非因公交通事故,医保是免责的。

失业保险享受待遇

失业保险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档案退回街道后。可以在街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它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执行;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是指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根据北京市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享受待遇

在合同期内不幸发生意外,需向企业索取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尽快(最好在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初次治疗诊断书或住院病历;

2、职业病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大队的事故裁决书或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

生育保险享受待遇

可以报销与生育有关费用

报销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与生育有关的费用。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现在要求,医保缴够20年,养老交够15年才有资格领养老金和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特别提示

首先,如果去非户口所在地工作,比如原户口在北京而去深圳工作,无论户口是否转

过去深圳,万一将来不在深圳工作了,那么在深圳交的五险一金能否转出来就很成问题。

因为现在全国五险一金这个东西没有联网,只有北京市内的联网了,就是说如果你本来在

北京的一家单位工作,几年后跳到另外的一个北京单位工作,这样五险一金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从其他省市跳的话,转的时候会很麻烦,能不能转还成问题。

关于前面提到的五险中的三险是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意思是这样:比如对于养老保

险,比如你的工资是2000,那么你个人要交纳8%,单位给交纳15%(以上数据都是

假设),这些钱都存到你的一个帐户里,等到你满足了可以享受养老保险的时候才可以支

取(具体条件见前面),然后考虑到上面一段写的内容,万一要是转不了的话,那么你的

钱就白交了,还取不出来。

所有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部分都是这样的,住房公积金也是这样,比如按照工资乘

以比例,假如你每个月要交500,单位给你交1000,如果你跳槽了,这些钱又不能转,

那么你每个月500就白交了,也不能取出来——因为你不符合享受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只

有到买房子的时候才能取出来。

那么有人可能会问了:那我如果不打算在刚开始工作的城市发展一辈子,为了防止将

来转不出来五险一金,我能不能不交纳?答案是不能。至少三险那部分是国家强制必须上

的,所以比较无奈。

另外关于五险一金上缴的基数,就是拿你哪部分工资乘以那个百分比的问题。是这样

的,首先来看一下工资的构成:基本工资+各项福利+奖金。很多企业都是只按照基本

工资上五险一金的,因为如果按照三部分来算的话,你个人上的多一些但是单位给你上的

更多(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五险一金都是个人交小头、单位交大头),所以很多企业为

了给自己省钱,基数都是能少则少。另外对于福利部分,有很大猫腻,这个大家将来在签

合同的时候一定要问!

前面说过住房公积金也是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但是企业给你交的那部分早晚也是

你的(只要你将来买房的话,是可以一次性取出来的)。比如说你每个月按照比例交

500,单位可能给你贴1000,虽然在你买房子之前这1500是取不出来的,但理论上说那1000也是给你的,那么有的企业就会把那1000算做给你的福利。其实不应该算的!!!!因为那1000是虚的,是你在不买房子的时候就取不出来的,所以大家在签的时候要问清楚这福利里面有没有包括住房公积金,小心啊小心!

公司福利中“四金”的算法(上海情况参考)

“四金”缴费的基数定义

一般四金基数就是当月的工资,不过如果工资很高(比如超过了上年你所在城市社会

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基数就到顶了。而如果工资特别低的话(比如低于上年你所在城

市月社会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那基数也有封底。

上海市2004年的情况为例,2003年社会月平均工资是1847元。如果你的月工资

超过了1847*3=5541元。则四金基数是5541元;如果你的月工资低于1847*60%=1108.

2元,则四金基数是1108.2元。要是工资在1108.2至5541元之间,那基数就是你的

工资。

“四金”缴费的比例

四金缴费比例:个人缴纳部分公司缴纳部分

养老保险金:基数*8%+基数*22%(好像最近改成这个比例了)

医疗保险金:基数*2%+基数*12%

失业保险金:基数*1%+基数*2%

住房公积金:基数*7%+基数*7%

其中个人出的是左边的部分即8%+2%+1%+7%=18%,公司出的是右边的部分即22%+1

2%+2%+7%=43%,也就是说扣除四金后的工资为:X=工人工资—基数*18%;而公司付

出的总资金为Y=工人工资+基数*43%

大家要注意!

一、四金的缴费比例,不一定等于你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税前工资4000,缴费基数不一定是4000,有可能低于这个数。

二、公司支出,除了楼上所讲,还有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前者05%,后者从0.

5-3%不等

以上为上海的情况,其他城市情况肯定都不一样(除了税前扣除额1600)

非上海生源就业如何缴纳“四金”

“四金”是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简称,其中上海市社会保险金包括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目前,在上海市就业的人员是否能在上海市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缴纳并享受社会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主要是看其户籍情况,一般有

以下情况:

其一,应当按照本市户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有:

(1)取得上海市户籍的人员(包括毕业就业时直接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或就业后由用人

单位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2)办理了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包括毕业就业时直接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或就业后由

用人单位办理人才引进手续)。这两种情况下,大学生在就业后可以参加上海市的社会保

险,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简称“城保”)或者是小

城镇社会保险(简称“镇保”)。以上两种情况在缴纳社会保险金部分完全相同;在缴纳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有所差别,即用人单位对于取得上海市户籍的人员,必须为其缴纳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而用人单位对办理了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没有强制性义务为其缴纳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

其二,没有上海市户籍,也没有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怎么办呢?这类人员在就业后可以

缴纳“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当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录用外来人

员手续。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包括工伤、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三项待遇。

综上所述,非上海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面谈“四金”问题时,应当先告知

用人单位自己的户籍情况,并谈妥用人单位在办理本人户籍或居住证方面的义务,亦可将

协商结果签入就业协议书或另行签订协议,以免影响将来缴纳和享受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

积金。

如何保障试用期间的权利

劳动者的权利

1、期限最长6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1条的规定:“劳动合同

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了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2、只试一次,下不为例试用期只能有一次,一般适用于员工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的

时候,续订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这是因为试用期是一种考察期,是在员工与用人

单位相对不熟悉的情况下为保护双方的利益而设定的。如果员工与用人单位已经相互熟识

,当然不需要另外再约定试用期。如果约定了,这一约定也是不合法的,不能产生法律效

力。即使用人单位调换了员工的工作岗位,也不得再另行约定试用期。

3、试用期合同=劳动合同法律明确禁止“试用期合同”的存在。

如果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仅在聘书、录用通知或其他书面文件中

约定了试用期的,视作为对劳动合同的约定,试用期的期限视作为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样

的,仅约定了试用期内薪资,则该薪资被视为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还约

定了转正后薪资,则转正后薪资被视为劳动报酬,试用期薪资约定无效。员工有权要求用

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支付相当于转正薪资的工资。但如果用人单位只是口头答应在员工转正

后将提高薪水,却没有在任何文件中作出具体约定,也没有具体的数字,试用期薪水就被

视为劳动报酬。

1、告知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开始工作的时候,就告知劳动者他

的权力和需要履行的义务。如用人单位应告知劳动者有关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劳动防

护条件、员工福利等一系列内容。特别是应详细告知员工其录用条件、岗位要求等。如因

用人单位没有告知,导致员工过失的,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2、培训义务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也是用人单位重要的责任。如因用人单位未开展职

业培训导致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3、举证义务“试用期”虽然是个彼此尝试、接触的过程,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要在试

用期内,与员工“拜拜”必须有充分的理由。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方可单方解除劳动

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承担的是完全的举证责任。

一旦双方对试用期内劳动关系的解除发生纠纷,用人单位就必须承担全部的举证责任

。因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的整个过程中,都要注意自己行为的规范性,并保留必要的书

面材料、文件,以作合理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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