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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修农田水利是好事,过不占用大量的耕地与破坏了现有小麦的生长,我感觉是应该给补偿的。以下几点理由:

一、一农村家庭就那几亩土地,农田水利工程占用了农户家一两亩土地,你算算农户家还剩下几亩地?农民还靠什么生活?(我们家那边就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每家基本都占用一到两亩地。)

二、有的农户家没有被农田水利工程占用土地,有的占了,这样就更不公平了。

三、不给农民补偿会激起农民的愤怒情绪,存在很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村里占用土地不给补尝怎么办?

一、老房子拆迁了,宅基地还是自己的吗

不是。

第1个问题就是农村的房屋征地拆迁,宅基地要归谁所有。现在农村也在逐步的发展,大家遇到房屋征地拆迁的情况也是非常常见的。如果国家关于国家的建设需要占用你的地的话,是可以征收的,但是相应的也会给你补助的钱,而这个地也就算是国家的了。

第2个就是农村的违建或者闲置的房屋清理宅基地归谁所有。在2017年国家就已经提出了关于要开展农村的房屋清治工作,主要就是清理农村违建的房屋与闲置或者存在倒塌的房屋。这一类的房屋将会被拆除,而在房屋经过拆除之后,也将要被村里所收回。

第3个就是农民拆除翻建的房屋之后,宅基地归谁所有。现在有很多的农民都会把之前老房子进行拆除,然后重新翻新建造新的房子,这一类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的所有的,而只需让农民朋友们使用。如果没有了相关的手续就私自进行翻建,也会被村集体组织所收回的。

《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二、老旧房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不同的地区老旧房屋征收拆迁的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而征收补偿的标准可以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制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以上就是我为您整理的全部内容啦,综上所知,农村的老房子拆迁之后,一般来说,宅基地就不属于自己了,宅基地有些是集体所有的,老房子被拆除后,如果国家想要征用宅基地的话,是可以征用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

村里要修水泥路,但占用了村民的农田,应不应该给村民补偿?

一、首先,“我家土地”这个概念要成立!

即你手里应当有承包合同等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否则,这事很难维权;

二、你家是没有土地的,土地都是集体的,你家只有土地承包权。

如果村里收回被占地的承包权了,你家当然只能得到当年的青苗补偿费。如果你手里有承包合同,按法律规定,在承包期限内,集体不得收回土地承包权。在承包期限内,都应当补偿你家。

三、你可以找村干部协商,也可以跟乡镇反映。也可以跟区县的纪委反映情况。

如果你手里有承包合同,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如果你手里什么协议也没有的,那这事就至此结束吧,找了也没用。

现在这块土地是私有的,并且延长了30年,这表明您有权管理,而农民是这块土地的主人。尽管农村地区的道路维修对农村有好处,是为了摆脱贫困和致富。但是,也不能随意占用个人土地面积。它应该付费,并且必须足够合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始目的赔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是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农业人口的数量,用征收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人均占有的平均耕地数量计算。每个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是获得耕地之前的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到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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