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科普有关“关于意外触电死亡的赔偿的问题”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关于意外触电死亡的赔偿的问题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给你理顺法律关系,才能回答问题,这里面主要是承揽和雇佣风险承担截然不同的问题,希望我说的你能够理解:

第一、工人和你朋友的关系,是雇佣关系。这异地你是无容置疑的,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若干解释,雇佣关系中,雇工是被害人或者死亡的,雇主要承担责任。所以你朋友肯定是跑不了的。而且工人并无过错,不能减轻你朋友的责任。

第二、你朋友和包工头的关系是承揽还是雇佣关系存疑。判断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的最大区别是于承揽关系的双方是平等关系,不具有隶属性,在承揽合同中,用工方式、用工程度、操作规程和劳动过程全由承揽人自行确定,定作人接受承揽人物化的劳动成果,此成果是定作人付酬的直接对象。你可以根据这个判断你朋友和包工头之间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要是是承揽关系,那么就和包工头没有关系了(我个人认定为承揽关系,当然你有更充分理由表明你朋友和包工头有雇佣关系,比如受他现场指挥,并无事先签订好的承揽合同等,举出证据,也许可以认定为雇佣关系)。如果是雇佣关系,包工头负责,而非你朋友负责,而如果是承揽关系,则是你朋友负责。

这里,还有可能是包工头上头有个正式建筑公司,如果是这样,也许可以存在工伤可能,那就是由包工头的上级单位来负责。但我看你说的,似乎是私活。

第三、包工头和房主的关系是雇佣还是承揽存疑。一般来说,房主和包工头应该是承揽关系。这里房主一般不应承担责任,因为类似装修等,一搬在实践中认定为承揽。所以房主一般不承担责任。但根据公平原则,可在他受益的范围内,适当给予补偿。

第四、电力公司和房主的协议有无效力。这要看是电厂在先还是房子在先,如果电厂在先,而房主后建,人家警告他他不听,人家只能让他后果自负,一般来说,电力公司已经尽力善意提醒义务,房主不听,和人家电力公司没有关系。如果是房子先建的,电力公司就要赔,这是肯定了。

综上所述,要么是你朋友全赔,要么是包工头全赔。(运气好是包工头上面的公司负责)

赔偿范围:丧葬费,抚养费,赡养费,误工费,处理后事的交通费,生活费以及精神抚慰金。具体标准按照河南当地标准吧。

所以还是提醒大家,日常包工也好工作也好,一定要注意承揽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承揽风险自负,而雇佣风险由雇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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