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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典型模式

作者:李茂夫 来源:《当代世界》 2010-05-19 14:16:41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群疾病谱发生了改变,慢性病护理的需求量增加;人们在重视身心健康的同时,对疾病预防和自我保健意识也不断增强,社区医疗保健工作面临着难得的机遇。2006年2月21日《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出台,更加大了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力度。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英国、澳大利亚以及亚洲部分国家和我国香港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日本 日本的社区保健是根据《地域保健法》、《保健疗法》的规定,至1994年各都道府县,特别行政区都设立了保健所,保健中心,全国共有保健所848所,市街村保健中心1241所,各类保健机构中保健护士达到2万余人,为日本国民健康实施全民保健工作。同时日本实行的是全民医疗保险制度,为促进社区保健工作的发展提供了保障。椐厚生省人口问题研究所推算,到2000年日本老年人口比例将占总人口数的15.6%。针对此种情况,日本的社区护理发展也较快,其中老人保健与母子保健是日本社区保健工作的中心,老龄化社会推进了日本老人保健事业的发展。据厚生省统计, 1994年9月,日本各类老人保健设施就已达到1003个,入所老人8.5万余人,日本老人保健制度的宗旨是保持健康、确保医疗。为此,在社区人员进入40岁即开始建立“健康手册”,开展基本的健康教育、健康诊查等。老人保健医疗的层次可分为:医院老人病房、疗养院、老人保健中心、康复机构、特别养护老人之家、托老所、家庭护理援助机构等。1993年日本颁布了《老人保健法》,对家庭访问护理工作实行制度化管理,由医院,诊疗所的护士给在家疗养者、精神康复病人提供援助。概椐《母子健康法》和《儿童福利法》的规定,日本保健所保健中心对结婚、妊娠、分娩、围产期妇女和出生婴儿,直至学龄前幼儿给予各种健康诊查、保健指导和医疗援助。

老年保健(elderly care)---最初起源于美国,随着人们对老年人的生理、心理及社会等知识的不断积累,大多数的发达国家开始采取以社区为中心的社区老年保健服务等办法,在欧洲、美洲和亚洲的日本等经济发达国家,近年来不断为老年人扩大保健设施及福利设施等社会服务。老年人的社会服务一般集中在支持性的、帮助保护性的、改进生理和社会功能、为个人成就提供机会等活动上。

一、美国老年人保健措施

(一)对居家的体弱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提供家政服务、家庭保健、送饭上门、定期探望、电话确认、紧急呼救系统等服务。

1. 家政服务:由受过训练的妇女来完成。

2. 家庭保健服务

3. 送餐上门

4. 定期探望

5. 电话确认服务

6. 应急响应系统

(二)为健康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和计划

为那些相对健康及能自己旅行的老年人提供个人或集体服务。

1. 交通或陪伴服务

2. 老年食堂:

3. 法律服务

4. 就业服务

(三)专门服务

1. 老年人日托中心----不能在家独立居住,又不愿去养老机构的。

2. 咨询服务----节决个人和家庭矛盾。

3. 保护服务----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日本老年人保健措施

(一)健康老年人

1. 建立“生机勃勃”的推进中心:促进老年人“自立、参与、自护、自我充实、尊严”为原则。

2. 建立“银色人才”中心:为就业提供机会。

3. 提供专用的“银色交通工具”: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

(二)独居与虚弱的老年人

1. 建立完善的急救情报系统

2. 建立市镇村老年人福利推进事业中心----确保安全、解除孤独、帮助日常生活、促进健康。

(三)长期卧床老年人

1. 设置老年热服务总站

2. 建立家庭护理支持中心

3. 设置家庭护理中心

4. 设立福利器械综合中心

(四)痴呆老年人

1. 设置痴呆老年人日间护理站

2. 建立痴呆老年人综合护理联合体系

(五)建立协力员小组

三、我国老年人保健措施

2000年我国已进入老龄化国家,老年人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重要群体。

(一)我国城市社区老年人养老的体制主要有三种情况:

1. 所有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大部分其他所有制成份的企业都已纳入社会养老保险。

2.大部分事业、行政单位仍然沿袭原有的退休金制度。

3.没有正式工作或没有工作的老年人未加入社会健康保险,生活主要依靠配偶的工资或子女抚养。

(二)我国政府对老年人工作十分关注

加强领导、人力配备、政策指引、机构发展、国内外交流、人才培养等发面给予了关心和支持。

(三)1977年我国护理体系的发展过程

1. 医院的老年护理

2.老年病专科医院的设立

3.老年护理医院的成立

4.街道成立护理中心

5.养老院、老年公寓。

第三节 社区老年人的保健与护理

一、联合国老年人保健原则

1991年2月6日联合国大会通过《联合国老年人保健原则》。强调老年人的独立、参与、照顾、自我充实和尊严。原则如下:

(一)独立

1. 老年人应能通过提供收入、家庭和社会支持以及自助,享有足够的食物、水、住房、衣着和保健。

2.老年人应有工作机会或其他创造收入的机会。

3.老年人应能参与决定退出劳动力队伍的时间。

4.老年人应能参与适当的教育和培训。

5.老年人应能生活在安全且适合个人选择和能力变化的环境。

6.老年人应能尽可能长期在家居住。

(二)参与

1. 老年人应始终融于社会,积极参与制定和执行直接影响其福祉的政策,并将其知识和技能传给子孙后代。

2.老年人应能寻求为社会服务的机会,应以志愿工作者身份担任与其兴趣很相称的职务。

3.老年人应能组织老年人运动或协会。

(三)照顾

1. 老年人因按照社会的文化价值体系,享有家庭和社区的照顾和保护。

2. 应享有保健服务,帮助他们保持或恢复到身体、智利和情绪的最佳水平并预防或延缓疾病的发生。

3. 应享有各种社会和法律服务,以提高其自主能力并使他们得到更好的保护和照顾。

4. 居住在任何住所、安养院或治疗所时,均享有人权和基本自由。

(四)自我充实

1. 以能寻求充分发挥自己潜力的机会

2. 应能享用社会的教育、文艺、精神和文娱资源。

(五)尊严

1. 生活应有尊严、有保障、且不受剥削和身心虐待。

2. 不论其年龄和性别、种族或族裔背景、残疾或其它状况,均应受到公平对待,不论其经济贡献大小均应受到尊重。

二、老年人的健身与娱乐活动

(一)世界卫生组织关于老年人健身的五项指导原则

1、应特别重视有助于心血管健康的运动。

2、应重视重量训练。

3、注意维持体内运动的“平衡”。

4、高龄老年人和体质衰弱者应参加运动。

5、关注与锻炼相关的心理因素。

(二)老年人的运动

(三)老年人坚持适度锻炼的注意事项

1、行走不宜过快

2、转头活动不宜过快

3、运动量不宜过大

4、运动时间 一天不超过2小时

5、自我检测运动强度

三、老年人的饮食照顾

(一)饮食搭配合理,营养平衡

(二)合理的烹调 软烂

(三)一日三餐合理安排,养成良好的进食习惯

(四)注意饮食卫生

(五)恰当的进餐方式

四、老年人的休息与睡眠

(一)休息

(二)睡眠

五、老年人的安全防护

(一)跌倒的防护 防滑设施

(二)防呛防噎

(三)防止坠床

(四)注意用药安全

(五)防止交叉感染

第四节 老年人常见的社会心理健康问题和预防

一、离退休综合征

二、老年抑郁症 自杀倾向

三、老年疑病症 特征

四、丧偶

小结:通过本章学习,掌握影响老年人健康的因素,对老年人健康状况的评估,社区老年人常见的健康问,掌握不同健康状况老年人的社区护理措施和健康指导;理解老年人、人口老龄化、社会老龄化的概念,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以及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特殊问题,老年人健康评估的主要内容,老年人的患病特点与常见疾病的护理要点;了解全球和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与趋势,老年人的生理心理变化。

养老服务体系

综合国内外经验以及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分析,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着力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打破一元化供给格局,发展养老服务业。

其一,从增量入手,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明晰产权,鼓励民营机构向专、精、优方向发展。从法律制度上保障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鼓励支持民营机构提供特色服务,建成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质量好、社会赞誉高的服务品牌,转变一些人对民办机构的不信任感。打通人力资源流通渠道,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在不同的养老服务机构流动时,不影响职称评定、工龄累积、科研经费等与从业人员息息相关的利益,由市场引导优质资源的流动方向。其二,积极推动存量公办机构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努力推动存量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管办分开、政事分开,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实现各类机构竞争的公平性、有效性。推动存量公办养老服务兴办机构成为完整意义上的独立法人,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对其所有活动独立承担所有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养老服务机构之间只有规模大小、服务领域、服务水平之别,而没有行政级别的高低上下之分。其三,以PPP模式为切入点,将政府和市场的优势结合起来,提高养老服务供给数量和供给效率。建立PPP发展所需要的法律法规,健全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等相关机制,加强项目运作的规范性。规范市场准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风险分担、流程管理、绩效评价、争议解决、资本退出等环节。通过资金价值评估和定量评价,帮助政府部门通过对项目的资金价值的评价,进而做出相关决策,事前确定合作主体,事后进行绩效评估。其四,打破体制机制障碍,大力推动医养结合。首先,打通医保在养老机构医疗护理中的使用通道,这是各地普遍反映的关键节点。这就需要破除民政、卫生、社保部门之间的利益壁垒,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推动医疗类养老服务医保结算。其次,要充分挖掘现有医疗资源在养老服务供给上的潜力。支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创建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

第二,提高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视程度,引导需求与供给匹配。

引入社会资本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目前在落实具体支持政策时,大部分补贴只针对养老机构,而真正将重心放在家庭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上的还非常少。整体来看,不论是宏观层面还是微观层面,居家养老资金都严重不足。长期来看,必须依靠社会力量,以市场为导向,形成多渠道资金来源,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下一步要转变政策支持方向,加大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补贴力度,引导服务供给从机构养老服务供给的迷思中走出来。改变政府单一资金来源,发挥社会资本主动性。

建设信息平台,提高需求与供给匹配度。引导需求与供给匹配是当前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迫切需要完善的环节。在市场发展初期,政府可以着手于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为市场供给与需求搭建中介平台。一些地方建立起的虚拟养老院就是信息平台建设的一种,既节省了大量成本,又满足了更多老年人对于居家服务的需求,使服务供给形式更加灵活多样。而对于想要进入养老服务的社会主体来说,也节省了寻找消费者的成本,获得了更大的潜在市场空间。

第三,构建科学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和培训体系。

一是构建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员的教育体系。教育、人社、民政部门要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院校开展养老服务学历教育,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展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针对养老服务类专业招生难的现状,相关教育、民政等部门对开办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在基础设施建设、资源配置、招生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适当的培养经费,鼓励更多的院校开办相关专业。对报考养老服务类专业的学生,通过设立专业专项奖学金、减免学费、出台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等多种措施,吸纳优质生源。

二是完善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培训体系,做好专业人才培训工作。增加养老服务培训方面的资金投入,一方面投资建设更多的专业培训学校;另一方面通过各种补贴引导各方人员投入养老服务产业。加快完善养老服务培训标准建设。推行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制度,实行持证上岗,加大专业化水平。参照护士职业资格,适时在专业技术类系列中设置与养老相关的岗位,并依此兑现工资。规范老年服务类行业资格认证制度,理顺养老护理员资格认证体制及运行机制。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事关全局,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并不意味着政府不管不闻不问,一方面政府要收回生产服务的手,培育养老服务市场;另一方面要在增加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强化监管、增强配套服务等方面落实政府职能。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在养老机构快速发展的同时,保障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至关重要。

养老服务体系

 参考资料一:

 养老服务体系是指老年人在生活中获得的全方位服务支持的系统。

 家庭和社会养老体系比较

 一:家庭养老服务体系

 是延续数千年的传统养老服务支持系统。服务带给者主要是由老年人本人、配偶、子女以及亲朋好友。最大的优势是能够得到家庭的温暖和亲情的关怀,家庭养老功能正在弱化,仅仅依靠家庭养老服务系统难以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

 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定义:是指 *** 、社会对养老服务有支持好处的各种制度、政策、机构等方面所构成的系统。该系是在家庭养老服务功能日趋弱化的背景下产生并发展。

 类型:

 1: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2009年由国家民政部、发改委提出,并选取黑龙江、江苏、湖北、重庆、甘肃五个省份进行试点,今年起将在全国正式实施。

 定义:是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满足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面向所有老年群体,带给基本生活照料、护理康复、精神关爱、紧急救援和社会参与等设施、组织、人才和技术要素构成的网络,以及配套的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督制度。(正能量故事)

 性质:福利 *** ,是 *** 对生活个性困难的老年人最起码保障型服务。

 实施:应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带给具有适宜技术的基本养老服务。

 重点:保障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和低收入老年人的基本服务需求。

 2:非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定义:是指 *** 、社会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和市场性(赢利性)养老服务有支持好处的各种形式、制度、政策、机构等方面所构成的系统。非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为老年人带给具有必须和较高快乐指数的享受服务。

 带给者:社会团体、个人和民营与外资机构。

 性质:非赢利性机构——非赢利 *** 。赢利性机构——赢利 *** 。

 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基本要求

 体系的完整性:老年期时刻跨度大,从60岁到百岁以上,需要经过“低龄老年期(60-74岁)”、“老年期(75-89岁)”和“长寿期(90岁及以上)”。完整性要求该体系能覆盖所有老年人群,并能为他们带给全方位的服务。

 体系的多样性:是指同一种养老需求,能够有多种多样服务方式可供选取,以便老年人根据自己的意愿、条件选取养老服务方式。(微信名字)

 体系的持续性:照顾长者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完善的体系应当为不一样年龄、不一样健康状况、不一样经济状况和不一样意愿的老年人带给持续照料服务。

 体系的实效性:完善的体系应能破解养老照料的难题,减轻家庭、社会和 *** 的压力,为长者带给舒适的环境,高品质生活。

 体系的经济性: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是 *** 的职责,需要投入。如何构建既经济又有高效的养老服务体系,需要 *** 统筹规划。 *** 既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又不能大包大揽,应遵循“ *** 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构建养老服务体系。[1]

 基于上述要求, *** 解放思想、大胆改革,用心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

 参考资料二: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

 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国办发〔201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杰出的反义词)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

 为用心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党的 *** 确立的“老有所养”的方法目标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现状和问题。

 自1999年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并日益呈现高龄化、空巢化趋势,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

 近年来,在党和 *** 的高度重视下,各地出台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使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养老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服务规模不断扩大,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截至2010年底,全国各类收养性养老机构已达4万个,养老床位达314。9万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改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逐步拓展,已建成含日间照料功能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1。2万个,留宿照料床位1。2万张,日间照料床位4。7万张。以保障三无、五保、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和低收入老人为重点,借助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带给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初步构成。养老服务的运作模式、服务资料、操作规范等也不断探索创新,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但是,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此刻:缺乏统筹规划,体系建设缺乏整体性和连续性;社区养老服务和养老机构床位严重不足,供需矛盾突出;设施简陋、功能单一,难以带给照料护理、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多方面服务;布局不合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 *** 投入不足,民间投资规模有限;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行业发展缺乏后劲;国家出台的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规范、行业自律和市场监管有待加强等。

 (二)必要性和可行性。

 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是在“未富先老”、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历史欠账较多、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形势下发生的,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

 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且正在以每年3%以上的速度快速增长,是同期人口增速的五倍多。预计到2015年,老年人口将到达2。21亿,约占总人口的16%;2020年到达2。43亿,约占总人口的18%。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加剧,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数量还将持续增长,照料和护理问题日益突出,人民群众的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刻不容缓。

 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适应传统养老模式转变、满足人民群众养老服务需求的必由之路。长期以来,我国实行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但随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实施,以及经济社会的转型,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4-2-1”家庭结构日益普遍,空巢家庭不断增多。家庭规模的缩小和结构变化使其养老功能不断弱化,对专业化养老机构和社区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

 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解决失能、半失能老年群体养老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务之急。目前,我国城乡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9%。由于现代社会竞争激烈和生活节奏加快,中青年一代正面临着工作和生活的双重压力,照护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力不从心,迫切需要透过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来解决。

 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扩大消费和促进就业的有效途径。庞大的老年人群体对照料和护理的需求,有利于养老服务消费市场的构成。据推算,2015年我国老年人护理服务和生活照料的潜在市场规模将超过4500亿元,养老服务就业岗位潜在需求将超过500万个。

 在应对挑战的同时,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越来越成为各级党委 *** 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群众迫切期盼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同时,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城乡居民收入的持续增多,公共财政更多地投向民生领域,以及人民群众自我保障潜质的提高,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具备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内涵和定位

 (一)内涵。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面向所有老年人,带给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和社会参与等设施、组织、人才和技术要素构成的网络,以及配套的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应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着眼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困难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兼顾全体老年人改善和提高养老服务条件的要求。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长期方法任务,是坚持 *** 主导,鼓励社会参与,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丰富服务资料,健全服务标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的持续发展过程。本建设规划仅着眼于构建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

 (二)功能定位。

 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主要由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三个有机部分组成。

 居家养老服务涵盖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对身体状况较好、生活基本能自理的老年人,带给家庭服务、老年食堂、法律服务等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带给家务劳动、家庭保健、辅具配置、送饭上门、无障碍改造、紧急呼叫和安全援助等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能够探索对居家养老的失能老年人给予专项补贴,鼓励他们配置必要的康复辅具,提高生活自理潜质和生活质量。

 社区养老服务是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支撑,具有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支持两类功能,主要面向家庭日间暂时无人或者无力照护的社区老年人带给服务。在城市,结合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增加养老设施网点,增强社区养老服务潜质,打造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倡议、引导多种形式的志愿活动及老年人互助服务,动员各类人群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在农村,结合城镇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以乡镇敬老院为基础,建设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的养老床位,逐步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变,向留守老年人及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带给日间照料、短期托养、配餐等服务;以建制村和较大自然村为基点,依托村民自治和群众经济,用心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

 机构养老服务以设施建设为重点,透过设施建设,实现其基本养老服务功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包括老年养护机构和其他类型的养老机构。老年养护机构主要为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带给专门服务,重点实现以下功能:1。生活照料。设施应贴合无障碍建设要求,配置必要的附属功能用房,满足老年人的穿衣、吃饭、如厕、洗澡、室内外活动等日常生活需求。2。康复护理。具备开展康复、护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设施条件,并配备相应的康复器材,帮忙老年人在必须程度上恢复生理功能或减缓部分生理功能的衰退。3。紧急救援。具备为老年人带给突发性疾病和其他紧急状况的应急处置救援服务潜质,使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援。鼓励在老年养护机构中内设医疗机构。贴合条件的老年养护机构还应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培训和指导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人员,带给居家养老服务,实现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其他类型的养老机构根据自身特点,为不一样类型的老年人带给集中照料等服务。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坚持 *** 主导、政策扶持、多方参与、统筹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初步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安享晚年,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方法任务,各级 *** 对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发展统筹思考、整体规划。中央制定全国总体规划,确定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优惠政策,支持重点领域建设;地方制定本地规划,承担主要建设任务,落实优惠政策,推动构成基层网络,保障其可持续发展。

 2。 *** 主导、多方参与。加强 *** 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加快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打破行业界限,开放社会养老服务市场,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 *** 购买服务、补助贴息等多种模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城乡自治组织参与社会养老服务。充分发挥专业化社会组织的力量,不断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和效率,促进有序竞争机制的构成,实现合作共赢。

 3。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区域内老年人口数量和养老服务发展水平,充分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安排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导向,以长期照料、护理康复和社区日间照料为重点,分类完善不一样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的功能,优先解决好需求最迫切的老年群体的养老问题。

 4。深化改革、持续发展。按照管办分离、政事政企分开的原则,统筹推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革。区分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加强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登记和监管。盘活存量,改善管理。完善养老服务的投入机制、服务规范、建设标准、评价体系,促进信息化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建设,确保养老机构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四、目标和任务

 (一)建设目标。

 到2015年,基本构成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到达30张。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健全。

 (二)建设任务。

 改善居家养老环境,健全居家养老服务支持体系。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专业化养老机构为重点,透过新建、改扩建和购置,提升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水平。充分思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口老龄化发展程度,“十二五”期间,增加日间照料床位和机构养老床位340余万张,实现养老床位总数翻一番;改造30%现有床位,使之到达建设标准。

 在居家养老层面,支持有需求的老年人实施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扶持居家服务机构发展,进一步开发和完善服务资料和项目,为老年人居家养老带给便利服务。

 在城乡社区养老层面,重点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人活动中心、互助式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设施,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增强养老服务功能,使日间照料服务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的农村社区。

 在机构养老层面,重点推进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设施建设。县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有一处以收养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为主的老年养护设施。在国家和省级层面,建设若干具有实训功能的养老服务设施。

 提高社会养老服务装备水平,鼓励研发养老护理专业设备、辅具,用心推动养老服务专用车配备。

 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依托现代技术手段,为老年人带给高效便捷的服务,规范行业管理,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三)建设方式。

 透过新建、扩建、改建、购置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小区要统筹规划,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公建配套实施方案。鼓励透过整合、置换或转变用途等方式,将闲置的医院、企业、农村群众闲置房屋以及各类公办培训中心、活动中心、疗养院、小旅馆、小招待所等设施资源改造用于养老服务。透过设备和康复辅具产品研发、养老服务专用车配备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社会养老服务潜质。

 (四)运行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各类服务主体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环境,实现社会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

 公办养老机构应充分发挥其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按照国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思路,理顺公办养老机构的运行机制,建立职责制和绩效评价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鼓励有条件或新建的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透过公开招投标选定各类专业化的机构负责运营。负责运营的机构应坚持公益性质,透过服务收费、慈善捐赠、 *** 补贴等多种渠道筹集运营费用,确保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培育扶持,采取民办公助等形式,给予相应的建设补贴或运营补贴,支持其发展。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专业化的服务设施,开展社会养老服务。

 推动社会专业机构以输出管理团队、开展服务指导等方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引导养老机构向规模化、专业化、连锁化方向发展。鼓励社会办养老机构收养 *** 供养对象,共享资源,共担职责。

 (五)资金筹措。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需多方筹措,多渠道解决。

 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透过用地保障、信贷支持、补助贴息和 *** 采购等多种形式,用心引导和鼓励企业、公益慈善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参与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地方各级 *** 要切实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强化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支出职责,安排财政性专项资金,支持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民政部本级福利**公益金及地方各级**公益金要增加资金投入,优先保障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中央设立专项补助投资,依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老龄人口规模等,用心支持地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重点用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养护机构设施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规划,加强组织领导。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法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好处,增强使命感、职责感和紧迫感,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摆上各级 *** 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职责考核范围,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切实抓实抓好。各地要建立由民政、发展改革、老龄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沟通,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督促检查,确保规划目标的如期实现。鼓励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长效机制。对公办养老机构保障所需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保障机制。采取公建民营、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兴办或者运营的公益性养老机构。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改善和完善对社会养老服务产业的金融服务,增加对养老服务企业及其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用心探索拓展社会养老服务产业市场化融资渠道。用心探索采取直接补助或贴息的方式,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专业化的养老服务设施。

 (三)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规范运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养老服务市场行为。制定和完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的相关标准,建立相应的认证体系,大力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促进养老服务示范活动深入开展。建立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建立老年人入院评估、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等评估制度。

 (四)完善扶持政策,推动健康发展。各级 *** 应将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安排,科学布局,保障土地供应。贴合条件的,按照土地划拨目录依法划拨。研究制定财政补助、社会保险、医疗等相关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好有关税收以及用水、用电、用气等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方,能够探索实施老年护理补贴、护理保险,增强老年人对护理照料的支付潜质。支持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构建养老服务行业风险合理分担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构成机制,规范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五)加快人才培养,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养老服务职业教育培训,有计划地在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开辟养老服务培训基地,加快培养老年医学、护理、营养和心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如养老机构具有医疗资质,能够纳入护理类专业实习基地范围,鼓励大专院校学生到各类养老机构实习。加强养老服务专业培训教材开发,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推行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考试认证制度,五年内全面实现持证上岗。完善培训政策和方法,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探索建立在养老服务中引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的机制,推动养老机构开发社工岗位。开展社会工作的学历教育和资格认证。支持养老机构吸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加快培育从事养老服务的志愿者队伍,实行志愿者注册制度,构成专业人员引领志愿者的联动工作机制。

 (六)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以社区居家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依托,按照统筹规划、实用高效的原则,采取便民信息网、热线电话、爱心门铃、健康档案、服务手册、社区呼叫系统、有线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构建社区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和服务平台,发挥社区综合性信息网络平台的作用,为社区居家老年人带给便捷高效的服务。在养老机构中,推广建立老年人基本信息电子档案,透过网上办公实现对养老机构的日常管理,建成以网络为支撑的机构信息平台,实现居家、社区与机构养老服务的有效衔接,提高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加强老年康复辅具产品研发。

 各地可根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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