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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就是出生地。具体如下:
1、籍贯详细指的是祖籍地,是一个家族族群的某一时期的某一位祖先的长久居住地,也指的是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
2、户籍是登记户口的册籍,政府登记居民户口事项的册子或指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18周岁以前的户籍所在地,即个人的出生的地方或目前居住地,不是父亲或母亲的籍贯地,也不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籍贯地。
籍贯是户口所在地,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一、集体户口的孩子怎么落户?
1、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2、父母均是集体户新生儿可自由选择随父随母落户。对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如果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者母单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并随父或者母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
3、普通高等院校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为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征得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意后,随该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报出生登记。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毕业并办理户口迁移后,再办理该子女户口迁移。
4、通高等院校已婚学生夫妻一方户口为学生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应当随非学生集体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二、户籍所在地就是籍贯吗?
户籍地不是籍贯地。户籍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详细指的是祖籍地,是一个家族族群的某一时期的某一位祖先的长久居住地。
三、新开始集体户口孩子落户是怎么回事
子女是否能随迁到父母一方的集体户口上,不同地区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相关法律,新生婴儿应该在出生后的一个月内,到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入户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1、两者定义不同:
出生地:是自己出生的地方。
籍贯:是指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18周岁以前的户籍所在地。
籍贯从父、从祖籍,祖籍是指祖辈的长久居住地,按现在的地域划分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 + 区/县,没有明确规定几代,但“祖辈的长久居住地”这个定义,对于绝大多数人应该还是很容易确定的。
?2、填写籍贯地址时会随着祖父的居住地有不确定性,而出生地是唯一的。
祖父的出生地这一说,是1999年全国范围内重新填写新版《干部履历表》时,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填写说明”里产生的一个歧意,后来的历次文件都把这一说法取消了。
? 3、籍贯是一个人出生,上户口的时候就要填写,且终身不再更改的。所以先有籍贯再有出生地,上了户口,才能表明你的出生地。基于出生地原则,在当地出生的孩子,就拥有该国的国籍,而不管其父母是不是该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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