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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蔬菜大棚构造是不一样的,有的是易于恢复、不会对农田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设施农业的蔬菜大棚,如用铁架和塑料膜搭起来的简易大棚,这类大棚是允许建设的。

但如果蔬菜大棚、温室或看护房属于设施农业,这类建筑一般来讲是严禁占用基本农田的。如果建造的话,可能会被认定为违建并责令限期拆除,如果不主动拆除,则可能被强制拆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基本农田可以建蔬菜大棚吗

温室可以建在基本农田上。

根据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原则上可以在基本农田建设易恢复、不属于设施农业的温室大棚(或简称简易大棚),但不能建设属于设施农业的大棚或育婴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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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施农业的规范,《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农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积极引导设施农业发展。设施应充分利用荒山、滩涂等未利用土地和低效闲置土地。,且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确需占用耕地的,也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避免优质耕地被过度占用。同时,通过工程、技术等措施,尽量减少对耕层的破坏。"

温室大棚等农业设施占用的土地是否认定为设施农业用地,应根据其是否固化,是否对土地耕种利用产生影响来判断。一般来说,不影响土地耕种,仅用于辅助农业种植的简易大棚不属于设施农业。

但属于“工厂化作物栽培中的玻璃或PC板钢架结构连栋温室”或“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生产哺乳室”等已固化附着在土地上,不易开垦,对土地栽培利用有影响的农业设施,应认定为设施农业,严格按照上述通知执行。

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建设用地预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能长期占用的耕地。应该说,基本农田是一定时期内,为满足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必须保证的最低耕地需求量。

所谓基本农田,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内,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建设用地预测确定的,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占用的耕地。从战略角度来看,要满足一定时期内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必须保证耕地的最低需求。人们称之为“吃田”和“救命田”。

基本农田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是不能用于设施农业的,那基本农田可以建蔬菜大棚吗?

基本农田不可以建蔬菜大棚。因为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可以建设容易恢复、不属于设施农业的大棚,但是不可以建设属于设施农业的温室或看护房,而蔬菜大棚属于设施农业大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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