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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系列腐败案”涉案230人,包括当地31名厅级干部、100多位政府官员及企业老总。
被起诉的6名厅级干部分别是:时任韶关市公安局局长的叶树养,涉嫌受贿人民币、港币1800多万元,另有人民币1600多万元来源不明;时任省工商联党组书记、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的黄少雄涉嫌受贿1200多万元;时任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的杨成勇涉嫌受贿37万元;时任韶关市检察院检察长的杨健涉嫌受贿170万元;以及韶钢原董事长曾德新和原副总经理、时任韶钢集团顾问的黄旭明分别受贿210万元和232万元。 2011年9月15日,朱思宜案在河源中院一审宣判,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定,被告单位宜达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阎蜀南、曾德新、黄旭明、叶树养行贿共1693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朱思宜作为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决定并代表公司行贿,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依法惩处。
被告人朱思宜为逃避法律制裁和谋取不正当利益,分别向叶树养、杨成勇行贿,两项共计220万元,又构成行贿罪,应数罪并罚。
因朱思宜行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但鉴于其能坦白供述行贿事实,可在法定量刑幅度内从轻处罚,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被告单位宜达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800万元;朱思宜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一审判决认定,2002年至2007年,阎蜀南任韶钢集团第一物资公司副经理期间,宜达公司累计向韶钢集团供煤209万余吨,通过朱思宜及杨仲生送给阎蜀南共1400万元。2008年5月,朱思宜得知阎蜀南被立案侦查,为逃避制裁,找到时任韶关公安局局长的叶树养帮忙疏通关系。5月下旬,朱思宜将现金200万元送至叶树养家中。一审判决将这一事实认定为个人行贿。一审法院查明,2007年5月至2008年,朱思宜为顺利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共送给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巡视员、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成勇20万元,杨成勇为他提供了便利和帮助。
朱思宜不服重判上诉。 2011年11月25日上午,原全国人大代表、“粤北首富”朱思宜案由省高院派员在河源中院二审开庭。庭审中,朱思宜称一审判决量刑过重,恳求改判。如今,该案尚在审理中。
当日9时许,朱思宜戴着口罩走进法庭。“我只是行贿,为什么判得比受贿还重?”朱思宜认为一审法院两罪并罚判刑16年过重。“很多人举报了好多年都没有结果,我提供线索后,曾德新的案子被查处。”朱思宜当庭请求法院改判。朱思宜在会见律师时表示,即便认定受贿的杨成勇,也仅获判缓刑,“为什么我只是行贿还判得那么重?”其律师也提出,对行贿者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比较少见”。代理律师透露,朱思宜如今精神状态不错,但因其肺病严重,故已为其申请变更羁押方式。 两年前,“粤北首富”朱思宜涉嫌行贿案轰动一时。该案件在一、二审法院审理时,揭出他为了掩盖其罪行及获得全国人大头衔,分别向原韶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叶树养及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杨成勇行贿共计220万元。但他本人认为这两项犯罪事实不准确,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13年11月上旬,广东省高院作出驳回其申诉决定,维持判决朱思宜以行贿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6年的决定。
担心行贿暴露送公安局长200万
朱思宜是韶关宜达燃料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经法院查明,多年来,为打开所办企业的煤炭销路,朱思宜不惜重金,先后向31名韶钢集团负责人和地方官员行贿,累计行贿逾1600万元人民币。为掩盖其罪行,其向原韶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叶树养行贿200万元人民币。
2011年9月25日,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朱思宜及宜达公司行贿一案作出一审宣判。朱思宜不服上诉,此案于2011年11月25日在广东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再次开庭审理。广东高院最终驳回朱思宜上诉,维持原判,以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
由于不服判决,朱思宜提出申诉,他认为原审将他代表单位向叶树养实施的单位行贿200万元认定为个人行贿是错误的,应属于单位犯罪。但省高院审查认为,宜达公司是朱思宜一人出资,实施该行为是基于行贿事宜暴露,担心自己会被抓而向叶树养行贿200万元,行贿的目的不是为了公司的经营活动,而是为了自己免于被追究刑事责任。
花20万买头衔辩称是联络感情
一审、二审法院查明,2007年5月至2008年,朱思宜为顺利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共送给原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巡视员、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成勇20万元,杨成勇为他提供了便利和帮助。
但朱思宜认为,他送给杨成勇20万元是为了联络感情,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构成行贿罪的问题。经省高院查明,从一开始朱思宜主动结识杨成勇并向杨成勇送钱,是看中杨成勇的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的身份,是希望杨成勇利用其职务之便为其当选人大代表提供帮助,这种财物的给与是建立在权钱交易的基础上。事实上,杨成勇收受其贿赂款后,为朱思宜提供了选举信息,为其顺利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提供了便利条件。
韶钢董事长曾德新 哪里人
1969年7月,曾德新毕业于中南矿冶学院金属压力加工专业,毕业后进入广东省北江钢铁厂工作,1980年到韶钢工作,从车间副主任、主任,一直做到副厂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1995年,曾德新出任韶钢集团总经理,1996年开始正式出任韶钢集团董事长兼任总经理。1997年,韶钢集团的股份公司“韶钢松山”在深圳交易所上市,曾德新亲自兼任上市公司董事长。
在韶钢“一把手”的位置上,曾德新一干就是10年,由于韶钢集团的钢铁产能在广东位居第一,曾德新因此成为广东钢铁业举足轻重的“一哥”,在职期间,他曾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是全国劳动模范。
2006年底,年届60的曾德新正式从韶钢集团董事长及上市公司董事长的位置上退下,逐渐淡出公众视野。对于其退休两年后“出事”,一些钢铁界的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均惊讶不已,但都称估计不会对上市公司有多大影响。
曾德新男,1946年4月24日出生,湖南汝城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轧钢高级工程师。1969年毕业于中南矿冶学院金属压力加专业,毕业后在广东省北江钢铁厂工作,1980年到韶钢工作,历任线材车间副主任、主任。1990年4月任广东省韶关钢铁厂副厂长(副总经理),1995年5月任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6年11月任董事长、总经理,1998年至今任董事长、党委书记。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广东省冶金系统劳动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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