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卡——选举委员会接受有抱负的人的财富陈述,但从未采取任何主动来适当核实这些账户。

倡导良好治理的活动人士表示,这引发了对选举委员会在让候选人负责和确保透明度方面的诚意的质疑。

根据前国家税收委员会主席巴迪乌尔·拉赫曼的说法,委员会可以行使其固有权力,要求国家税收委员会(NBR)和反腐败委员会(ACC)核实财富索赔。

“选举委员会可以要求NBR审查这些说法。如果有疑问,反腐败委员会也可以介入,”他告诉《每日星报》。

由于《宪法》第126条规定所有行政当局必须协助欧共体,如果欧共体寻求它们的支持,各机构必须予以合作。

另一方面,《2024年人民代表(修订)法》并没有强制要求选委会审查候选人的财富陈述。

选举专员阿尼苏尔·拉赫曼说,审查财富报表不是选举委员会的责任。

Anisur最近告诉《每日星报》,如果NBR或ACC愿意,他们可以核实有关财富的说法。

然而,国会秘书巴迪尔·阿拉姆·马宗达表示,尽管选举委员会没有义务核实财富报表,但为了确保透明度,它可以而且应该这样做。

“选举管理委员会记录候选人财产信息的方式只不过是书面文件。我们不知道是否有候选人被问及过他们的财富。”

他说,选举委员会应该在收到候选人的宣誓书后立即在其网站上上传,但这需要数周的时间。

前选举委员穆罕默德·索赫尔·侯赛因表示,候选人提交的财富细节必须仔细审查。

他补充说:“如果他们不能在短时间内做到这一点,应该在选举后建立一个系统来做到这一点。”

任何参加选举的人都必须有宣誓书。根据刑法,在宣誓书中作伪证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

《2024年人民代表法》中有一项规定,取消在宣誓后撒谎的有志者的候选人资格。

2007年,最高法院要求选举委员会收集候选人的财产声明并将其公之于众。欧共体后来在法律中加入了这方面的规定。

在1月7日举行的议会选举中,至少有1896名候选人将从全国300个选区中脱颖而出。其中1500多人是27个政党的候选人。

AL顾问委员会成员努乌阿拉姆·列宁说,如果有记录候选人财富信息的规定,也应该有核实的规定。

“这在1月7日之前可能是不可能的。但相关人士应考虑在下一届议会中修改法律。这将增加人们对财富报表的信任。”

在人民联盟2008年的竞选宣言中,其中一项承诺是“采取有效措施打击腐败”。

宣言写道:“有影响力的个人必须披露他们的年度财富信息。我们将采取严厉措施,防止和消除腐败,铲除贪污、不义之财、拖欠贷款、敲诈勒索、操纵投标和强权。”

在2014年的竞选宣言中,AL用“各阶层公民”取代了“有影响力”一词。

“将确保各级公民对自己的财富和收入负责,”它写道。

在2018年的竞选宣言中,联盟党没有提及与财富有关的问题。

2010年,AL议员Saber Hossain Chowdhury在Jatiya Sangsad提出了一项关于国会议员行为准则的法案。

该法案的目的是确保议员们在众议院内外保持高道德标准。

英国、印度、加拿大、南非和其他不同的国家都有国会议员的行为准则。

然而,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通过Saber的法案。

舒詹部长巴迪乌尔表示,如果Saber的法案获得通过,议员们将被要求每年披露他们的财富信息。

12日,就“部分候选人的财产异常增加疑惑”的提问,该党总书记奥拜杜尔·奎德表示:“如果反腐败委员会不提出疑问,而候选人被允许参加选举,那就不能说他们腐败。”

人权活动人士、看守政府前顾问苏丹娜·卡迈勒说,她对一些候选人的财富增长感到惊讶。

她说:“当我看报纸时,我怀疑这是不是真的……有些人的财富增长了200倍、300倍或400倍。”她补充说,候选人的财富信息必须仔细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