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清流法院、梅列法院执行局、明溪法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庭等3个集体获评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宁化法院王飞凤获评全省法院优秀法官,三明中院郭婕、尤溪法院林春国、梅列法院郭惠容、建宁法院包东明、沙县法院吴鸿强等5名干警获评全省法院先进个人。

清流县人民法院

该院现有在编干警62人,2018年以来,清流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三年来收案8110件,结案7894件,结案率达97.29%,连续五届获评“省级文明单位”,“乡贤回归治理”工程共同化解矛盾得到时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洪祥批示肯定。

服务基层治理

推进诉源治理减量,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偕林在调研中予以肯定。依托“乡贤回归治理”工程共同化解矛盾,做法得到批示肯定,经验做法被省委办公厅《八闽快讯》采用。

狠抓办案质效

坚持“小院出精品”的工作思路,加强审判质效管理。加大精品案件打造,其中“磐安国际城”执行案件入选2019年全省法院十大执行案例,吴家添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一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打击拒执行为典型案例”。2020年1月至12月21日,清流法院省重点关注质效指标在三明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一,结案率94.36%排名第二,结收比97.75%排名第一。

坚持严管厚爱

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新建、修改制度45项,进一步提升管人、管案、管事规范化水平。建设干警减压馆、健身场馆、生态体验基地,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关爱暖心”的队伍建设格局。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干警蔡忠新先进事迹。

打造特色品牌

打造“两馆三廊一室一苑一园”,被授予“清流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创新“12345”党建工作,被省法院授予“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灯光法庭”工作做法被中共中央刊物《党的生活》文章摘录。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梅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强化聚力攻坚,创新制度机制,执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9378件,执结8918件,结案率95.09%;实际执结率66.4%,法定期间内结案率98.68%,“3+1”核心指标始终保持高位。执行局先后共有27人次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荣誉表彰。

顾大局、服务中心工作

创新大执行格局,出台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严格审慎开展执行工作,对口罩生产被执行企业采取缓和执行措施,确保疫情防控医用物资的顺利生产。

促规范、紧盯核心指标

建成“一案一账号”,提升案款管理水平,规范查控、处置被执行人财产,引入第三方辅助机构,提高司法网拍效率,司法网络拍卖率100%,共网拍标的物615件,成交金额达8.52亿元,溢价率达30.5%。

抓改革、创新工作机制

加强节点管控,对临界审限案件,提前预警通报,指标责任细化到人,结案平均用时从128.21天缩短至70.30天,执行质效逐步提升。

出重拳、打出执行声威

开展集中执行60余场次,拘传、拘留被执行人1148人次,作出有罪判决28件34人。

明溪县人民法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

明溪县人民法院行政与生态环境审判庭现有干警6名,员额法官3名,书记员3名。2015年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2016-2017年度全市法院先进集体、2017年荣立全市法院集体三等功。2020年6月被共青团三明市委授予2020年-2023年青年文明号。

创设“动植物保护令”工作机制,入选全省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工作机制;拍摄生态审判微电影《清风徐来》,入选全省法院生态环境保护十大影视作品;发出全国首份“护鸟令”和全省首份“珍贵树木保护令”,被《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关注报道,并作为福建生态文明建设经验之一,向全国推广;首创环境修复公益补偿机制实施意见和建立修复性生态司法联动机制,该做法被三明中院肯定,在全市法院推广。

全省法院优秀法官

王飞凤,现任宁化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负责人、一级法官。2018年获全市法院先进工作者,2020年11月,福建省委政法委组织拍摄的“平安福建守护者”微纪录片第2季对王飞凤同志的事迹进行报道。

2018年以来,王飞凤负责宁化法院执行局工作,共受理执行案件5845件,结案5535件,执行到位标的额5.99亿元。建立分段分轨集约执行暨流程监督管理机制,执行工作流水线作业,质效指标居全省前列;开展税务定向询价、网拍辅助服务外包,上架拍品660件,成交265件,成交金额达2.07亿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1036.5万元;加强公、检、法执法联动打击拒执罪,判决16件16人;加大悬赏力度震慑失信被执行人,向社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25期,以赏促执20件;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共执结民生案件531件,执行到位977.5万元,收到当事人送来锦旗6面;加强司法救助,保障民生权益,共救助17件28人,救助金额达52.1万元;组织开展两次“亮剑八闽”网易执行直播活动,点击量达57.6万人次。

全省法院先进个人

郭婕,现任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2018年以来,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福建青年五四奖章”、“70名闽籍优秀女性”等荣誉称号。

2018年至今,郭婕受理各类案件117件,审结115件,审限内结案率100%,上诉2件,无一被发回改判,服判息诉率98.3%。在少年与家事庭工作期间,率先全国、全省就犯罪记录封存、附条件缓刑、考察确定期刑、三书一证等进行积极探索,实现工作运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并主动搭建司法协作平台,构筑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维权网络。生态庭工作期间,与市河长办共同成立全国首家“水执法与云司法数助治理中心”,通过“数据协同平台+云上法官在线”,贯通数据系统、深化数据共享、推进数据应用,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福建日报、东南卫视等进行宣传报道。与三元法院共同成立万寿岩文旅保护司法协同创新基地,创新“五步工作法”(即预防、保护、修复、普法、辐射五步核心举措),对万寿岩遗址及其周边进行全方位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林春国,现任尤溪县人民法院西城人民法庭一级法官。2016年以来,先后获得三明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市法院优秀青年工作者、全市法院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林春国从进入单位以来,始终在最一线、最基层从事办案工作,从执行到审判、从院机关庭室到派出法庭,发扬螺丝钉精神,在多部门锻炼成长,直面最前端的各类案件。林春国长期加班加点,全身心投入工作中,超额完成审判工作任务,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1日止,受理各类案件929件,审结910件,结案率97.95%,审限内结案率100%。服判息诉率98.24%,收案数、结案数均排在尤溪法院前列。调解撤诉413件,调撤率达到45.38%,获得社会各界和当事人的认可与肯定。推行多元化解机制,积极联合片区乡镇政府、司法、派出所、村委会打造“法官工作室”“多元化解办公室”,利用“基点调解”阵地,指导特邀调解员处理基层各类矛盾。

郭惠容,现任梅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一级法官。2018年以来,先后获得全市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优秀执行干警、全市法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郭惠容作为执行局负责人,带头执行大案难案要案及信访老案。2018年来,带领2名法官助理成立速执团队,受理执行案件3449件,执结3425件,案涉标的总额4.99亿元。狠抓工作质效,在其领导下,2018年-2020年,该院执行案件法定期间内结案率从75.44%提升至95.25%,结案平均用时从128.21天缩短至70.30天,质效排名从全市倒数进入了全市前列。

包东明,现任建宁县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法官。2018年以来,先后获得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全市法院个人三等功。

包东明同志作为执行局分管领导,始终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主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定信念、恪尽职守、工作扎实、勇于开拓,工作业绩突出。在推进健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过程中,坚持以机制创新、管理创新为路径,建设完善执行指挥中心,不断做实分段集约、繁简分流执行模式,工作成效显著,实现执行质效指标高位运行的良好态势。2018年来,建宁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985件,结案4852件,结案率为96%以上。同时,建宁法院多次开展涉民生、涉金融、涉公职人员等专项执行执行行动,通过集中拘传、发放农民工工资、工程款、粮款等兑现执行成果。针对困扰执行工作的烂尾楼盘问题,他迎难而上、精准施策,促使烂尾楼项目增值升值,成功化解公司债务6.6亿余元,支付工程款3.48亿元、农民工工资600余万元,上缴土地出让金4800余万元、税收5700余万元,取得多方共赢的效果。CCTV12《社会与法》、福建卫视新闻频道《亮剑八闽》进行深度报道。

吴鸿强,现任沙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一级法官。2018年以来,先后获得三明市青年岗位能手、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吴鸿强注重审判工作经验总结,调研成果突出。2018年来,撰写的论文先后获得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三等奖,中国法学会第十四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三等奖。积极推进涉少刑事审判机制,相关工作得到上级的肯定和推广。相继出台十余个审判管理文件和工作措施,补齐审判管理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全院审判管理各项成绩迈入全省、全市各基层院的上游。2020年11月,牵头成立“生态新城巡回法庭”,积极投身服务大局火热实践,为生态新城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祝贺!

向先进致敬!

向先进学习!

文稿: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