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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的本义对于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区别,就是按照户籍所在地划分的,所以居民的含义是特定的,并不因为实际居住地而自然转换户籍所在地。

农村居民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有何区别?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以前的人均生活费收入有何区别?

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家庭在支付个人所得税之后,所余下的全部实际现金收入(不包括借贷收入)。

(以前的)生活费收入:指调查户实际现金收入中能用于安排日常生活的收入(不包括借贷收入)

计算公式为:

可支配收入=实际收入-家庭副业生产支出-记帐补贴-个人所得税 来源:https://www.faiemp.cn/bkjj/202412-4.html

生活费收入=实际收入-家庭副业生产支出-记帐补贴-赡养支出-赠送支出-亲友搭伙费

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人均生活费收入)即用家庭可支配收入(或生活费收入)除以家庭人口。

目前,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农民纯收入指标,是指农村居民家庭全年总收入中,扣除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税款和上交承包集体任务金额以后剩余的,可直接用于进行生产性、非生产性建设投资、生活消费和积蓄的那一部分收入。它是反映农民家庭实际收入水平的综合性的主要指标。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包括从事生产和非生产性的经营收入、取自在外人口寄回带回和国家财政救济、各种补贴等非经营性收入;既包括货币收入,又包括自产自用的实物收入,但不包括向银行、信用社和向亲友借入等属于借贷性的收入。

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被调查的城镇居民家庭在支付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及其他经常性转移支出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入。

农民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区别在于:

从指标的含义上看,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镇居民的实际收入中能用于安排日常生活的收入。它是用以衡量城市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最重要和最常用的指标。而农民纯收入,则是指农民的总收入扣除相应的各项费用性支出后,归农民所有的收入。这个指标是用来观察农民实际收入水平和农民扩大再生产及改善生活的能力。

从形态构成上看,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只有一种形态,即价值形态。它只是反映城镇居民的现金收入情况。而农民纯收入的实际形态有两种,一种是价值形态,另一种是实物形态,主要是指农民自留的粮食、食油、蔬菜、肉禽蛋等。它不但反映了农民的现金收入情况,也反映了农民的实物收入情况。

从可支配的内容看,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全部用于安排日常生活的收入。而农民纯收入除了用做生活消费,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要留做追加的生产费基金,用于农民的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另外,从两者所反映的实际收入的角度看,农民纯收入基本上反映了农民收入的真实水平。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没有包括城市居民在医疗、住房等方面间接得到的福利性收入部分。因此,在运用上述两项指标进行城乡居民收入对比时,要充分考虑两者的区别,全面正确地加以分析。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职工平均工资有什么区别?

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劳动工资统计中的职工人均工资是统计工作中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统计指标,两者的主要差别在于调查的范围不同、统计口径不同:

(1)调查的范围不同。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查统计的范围是城市居民家庭生活收入,包括家庭成员中的职工与非职工的收入;劳动工资统计中的职工人均工资调查统计的范围是城市在职职工的工资性收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的收入来源:https://www.ewtuny.cn/xwzx/202412-8.html

(2)反映的内容不同。可支配收入是反映居民家庭全部现金收入中能用于安排家庭日常生活的那部分收入,即用家庭中得到的全部现金收入减去个人所得税、减去记帐补贴及家庭从事副业生产支出的费用。职工人均工资是反映在一定时期内职工工作单位以货币形式或实物形式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即包括计时工资、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计件工资(包括超额工资)、各种工资性的奖金和津贴、加班加点工资、附加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但不包括职工从工作单位得到的福利费(如洗理费等)、生活困难补助费、上下班交通费、自行车补助费、独生子女费、保健用品费、文娱费、差旅费及会议补助费、误餐补助费等。

城市居民家庭按收入水平分成几组?贫困户的标准是怎样确定的?

根据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规定,城市居民家庭按生活费收入的高低共划分为八大组,各组家庭占调查总户数的比重分别为:

最高收入户 占调查总户数的10%

高收入户 占调查总户数的10%

中等偏上收入户 占调查总户数的20%

中等收入户 占调查总户数的20%

中等偏下收入户 占调查总户数的20%

低收入户 占调查总户数的10%

最低收入户 占调查总户数的10%

其中:更低收入户 占调查总户数的5%

居民贫困户是指在居民整体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仍处于贫困状况下的居民户。贫困的含义有狭义和广义、绝对和相对之分。在这里,贫困的概念是指狭义的相对贫困,也就是指物质生活资料上的匮乏,指个人或家庭所得到的全部收入不能维持基本的生存需要,物质生活极端困苦。

测算居民贫困户的核心是确定最低生活标准(也称贫困线)。当前,国内外最低生活标准的测算方法很多。国家统计局在结合了我国国情,并对城市居民贫困问题进行了长期的深入探讨和研究的基础上,经过对多种方法的筛选和完善,总结出以下四种主要的测算方法:

(1) 基本需求法:这种方法是针对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居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习惯,完全依据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确定消费的商品项目和需求量,并分别按同期的混合平均单价折成货币,加总计算最低生活标准。

(2)比例法:依据相对贫困的概念和居民收入的调查资料,把调查样本中一定比例的最低收入家庭视为相对贫困层,考察他们的平均消费状况,将消费结构中不合理的部分予以调整,得出这部分居民的消费支出额,作为最低生活标准。或直接把他们的收入水平定为贫困线。 来源:https://faiemp.cn/cshi/202412-30.html

(3)恩格尔系数法:以居民维持最低需要的食品支出为依据,除以同期最低收入水平组的恩格尔系数,得出最低生活标准。

(4) 数学模型法:利用现有的调查数据,由收入指标与食品、衣着等八大类支出建立一个扩展的线性支出系统模型,推导出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以此确定贫困标准。

以上四种方法在理论上和操作上各有所长,又均有一定的局限性。

市政府为解决低收入户的困难,制定了社会保障线标准,从1999年7月1日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273元/月;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286元/月;失业保险金291-374元/月;从1999年9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400元/月。

计算人均工资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时为什么要扣除价格因素?用什么方法扣除?

人均工资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反映职工和城市居民收入水平的重要指标。在分析两者增长状况时,如果只是简单地用报告期与基期进行对比,只能是反映货币收入数量的增长,不能体现收入水平增长的真实情况。这是由于在一定时期内,由于物价上涨的因素,使得相同的货币所能购买到的生活消费品和社会服务的数量与基期相比相应减少,造成货币的购买力下降,货币贬值。因此,计算人均工资和人均生活费收入的实际增长时,必须要扣除价格因素的影响。在目前国家统计部门所编制的各种价格指数当中,最能反映物价对人民生活影响程度的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在计算人均工资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时,都是扣除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具体的扣除方法,用公式表示为:

人均工资(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速度(%)= 报告期人均工资(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工资(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

城乡居民收支情况是怎样调查出来的?

目前,在我国对城乡居民收支状况的调查,采用的是国际上通用的抽样调查方法。在进行城乡居民收支状况调查之前,首先要进行经常性记帐户的抽选工作来源:https://faiemp.cn/cshi/202501-173.html。在调查样本的抽选上,城市和农村均是采用多阶段抽样的方式。所不同的是,城市在一次性调查样本抽选前先将样本的街道、居委会的居民家庭底册即总体单位按无关标识排队,用等距抽样的方式抽选出调查户,然后对抽中户进行家庭基本情况和收入为内容的一次性调查,然后将抽中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标识排队,再用等距抽样方式抽选出经常性记帐户。而农村是采用按收入标识排队,对称等距抽样的方式分阶段抽选出记帐户。

在完成了经常性记帐户的抽选工作后,要取得完整的居民收支调查资料,城市和农村均需经过以下几个相同的步骤:

第一步:布置任务(或称开户)。向记帐户布置记帐任务,一般是以政府的名义召开记帐户和有关领导参加的动员会。阐明意义,要求记帐户记好收、支帐,向政府提供决策所必需的真实可靠的家庭生活状况变化的资料

第二步:试记帐。记帐户在正式记帐之前要进行试记帐。目的是通过辅导和纠正差错,把记帐错误消灭在正式记帐之前。

第三步:访户调查。就是调查员深入调查户实地调查,访户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调查初期尤为重要。它可以了解和帮助记帐户解决记帐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逐步加深与记帐户的联系,取得进一步的支持配合。

第四步:辅导记帐。调查员具体指导被调查户记帐,这是提高调查工作质量的重要的环节。针对有些记帐户,特别是农村记帐户中负责记帐的人员,文化程度可能较差等情况,帮助其提高记帐能力,以保证基础资料的可靠性。

第五步:集中记帐。由专职或兼职调查员直接入户收取记帐资料。每月分两次收帐,月中和月底各一次。

第六步:审查帐本。调查员收回记帐资料后要进行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访户查证落实或电话查询。审查记帐资料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基本要领主要有:

(1) 就业人口和收入的对应关系。

(2) 记帐分类是否准确无误。

(3) 支出项目中单位、数量、金额及购买来源是否分清。 来源:https://ewtuny.cn/xwzx/202412-58.html

(4) 进行逻辑关系检查。

(5) 平衡关系检查来源:https://ewtuny.cn/zhishi/202412-109.html

第七步:编写代码。由于各地城乡住户调查报表基本上实现了微机汇总,在上机录入汇总前,应将记帐户记帐的每个项目按规定要求进行编码,以便汇总。

在实施了以上步骤以后,就基本上取得了城市居民收支状况的调查资料。但是,在进行农村居民收支状况调查时,在经常性调查的基础上还要进行年末的一次性调查作为补充。因为经常性调查项目较少,不能反映农村居民收支状况的全貌。例如,根据农村的生活特点,经常性性调查资料只能反映农民纯收入中的现金部分,而不能反映农民的实物(指自留粮油等)情况。因此,必须通过年末的一次性调查来补充经常性调查资料,以全面了解农村居民收支状来源:https://www.faiemp.cn/zhishi/202412-20.html

封丘县国土资源局

一,你指的准出证是指户口迁移证吗?这个要先申请,对方同意接收,你才能进行户口迁移的呢。

二,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

1,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

2,户口迁移证是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因此公民在户口迁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若因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否则,用人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封丘县隶属新乡市,南临黄河,与古都开封隔河相望。区域面积1225.5平方公里,耕地130万亩,辖8个镇、11个乡(其中荆乡回族乡是豫北地区唯一的少数民族乡),605个行政村,总人口75万。除汉族外,有回、满、朝鲜、蒙古、苗族等少数民族,其中回族占总人口的2%。封丘县是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省定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县。封丘县农业优势明显,是全国商品粮基地县之一,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省定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县,是著名的优质小麦、优质水稻生产基地和“国家级绿色肉牛、肉羊养殖科技示范区”,作为金银花原产地,全县种植面积稳定在20万亩,在全国享有大田种植面积、单位产量、管理技术、品质和出口数量“五个第一”。

马绍文 党组书记、局长

刘成海 副局长

王素梅 副局长

郭忠仁 副局长

刘进萍 副局长

孙秀菊 工会主席(副主任科员)来源:https://www.faiemp.cn/zhishi/202412-5.html

李庆良 副主任科员

范士宝 副主任科员

王龙 副主任科员

马绍文简介:河南封丘人,195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大专文化。1974~1983年,在部队服役,历任战士、副班长、班长、排长、助理员;1983年,转业分配到封丘县城关乡政府,任党委秘书、副乡长;1993年,调到陈固乡任党委副书记兼纪检书记;1996年~1999年,任陈固乡乡长;1999~2002年,任孙庄乡党委书记、人大主任;2002年至今,任封丘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封丘县土地局成立于1989年6月,正科级规格,内设4个职能科室,主要负责全县土地管理工作;封丘县国土资源局于2002年6月批准成立,内设6个职能科室;2004年,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时,副科级以上干部由市局任免,县土地管理局更名为县国土资源局。辖城关镇、城关乡、陈桥镇、赵岗镇、留光镇、冯村乡、王村乡、回族乡、荆隆宫、居厢乡、黄德镇、黄陵镇、曹岗乡、李庄乡、陈固乡、应举镇、鲁岗乡、尹岗乡、潘店镇19个国土资源所,1个矿产资源所(荆隆宫乡矿产资源所)。

土地资源截至2009年底,封丘县有耕地76354.45公顷,园地1653.85公顷,林地5642.57公顷,草地382.82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458.3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6967.6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5689.1公顷,其他用地401.9公顷。来源:https://faiemp.cn/xwzx/202412-77.html

耕地保护2010年,对耕地保护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耕地保护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共同责任机制更加完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保持73440公顷和66507公顷。2010年,被新乡市政府通报表彰“耕地保护先进县”,并奖励人民币10万元。实行耕地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年初县政府分别与各乡(镇)政府签订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乡(镇)与各村签订保护目标责任书,同时,在全县每个村明确1名土地协管员,把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明确到具体责任人,落实到地块,形成了“层层有责任”的基本农田保护格局。按照《河南省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与土地整理标示使用和有关标志牌设立规定的意见》文件要求,截至2010年底,封丘县耗资150多万元规范和更新了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在醒目位置设立标示牌、区片、地块,位置统一编号,内容统一规范,数字准确。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2010年11月,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封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10年)》,在此基础上,加快了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将该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时把规划中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根据各个乡镇的实际情况,结合县政府的意见,层层分解到乡镇,不得突破来源:https://ewtuny.cn/zhishi/202412-15.html。截至2010年底,上报房管所、档案馆、污水处理厂、河南省美日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20个单位(项目),占地面积共计65.2408公顷。

新农村建设封丘县重点社区共24个,其中王村乡大马寨社区、城关乡三里辛社区等5个社区使用的是存量建设用地;应举镇前蒋寨阳光社区、尹岗乡大庄社区等11个社区通过申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已被省国土厅批准;剩余的鲁岗乡和寨社区、黄德镇黄德社区等8个社区通过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于2010年11月15日上报新乡市国土局。来源:https://www.ewtuny.cn/bkjj/202412-60.html

地政地籍管理2010年,全面开展对城镇国有土地使用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使用权证的登记工作。全年共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103份,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2102份。采取日常变更与集中汇总相结合的方法,做到外业实地随时变化,日常及时调查登记,内业集中统一汇总,图、表、册、台账与实地一致,按时准确汇总上报。随着群众土地意识的不断增强,土地权属争议案件也逐年增多,为解决这些问题专门成立了土地争议案件调处领导小组,2010年,共受理各类土地权属争议案件26起,调解和处理24起,有效地保护了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稳定。

第二次土地调查按照国家、省、市“二调”办要求,进一步核查完善了本县“二调”资料,农村土地调查入库工作已完成,等待国家验收;其中城镇地籍外业调查成果已经省国土厅预检组预检通过。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封丘县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3宗,面积18.43亩,土地出让金总收入341.02万元,全县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比例、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比例均达到了100%。

节约集约用地2010年,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闲置土地、空闲土地、低效利用的土地进行了认真清查,共清查出闲置土地6宗,面积130余亩,依法进行收回,纳入政府储备。对城市建设供地,大力推行旧城改造和住宅小区建设,变分散的单家独院为高层住宅楼,有效地提高了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南水北调渠首及沿线土地整治重大项目河南省南水北调渠首及沿线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第一期)Ⅱ片区封丘县第一年度工程于2010年10月19日开工,该项目总建设规划为4534.91公顷(合68023.65亩),总投资9359.11万元,项目区位于封丘县西南部,东以汪寨加斗及村界为边,西接原阳县交界,南至黄河大堤,北临S311省道。共涉及应举镇、荆隆宫乡、城关乡3个乡镇37个行政村,计划工期200天,项目实施后,封丘可净增耕地234.29公顷,新增耕地率为5.17%。

河南省南水北调渠首及沿线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第一期)Ⅱ片区封丘县第二年度工程项目区位于封丘县西部。项目区南至黄河大堤,西部、西北部接原阳县、延津县界,地跨应举镇北半部、陈固乡全乡、城关乡南半部、荆隆宫乡东北部。项目区南北长约25.45公里,东西宽约12.98公里,共涉及陈固乡、应举镇、城关乡、荆隆宫乡共4个乡镇100个行政村(厂),该项目建设规模为13940.87公顷,总投资30726.83万元。项目实施后,项目区建设规模中除了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用地以外均为耕地,整个项目区将增加耕地739.87公顷,新增耕地率5.31%,此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预计在2011年7月进行招投标。来源:https://faiemp.cn/xwzx/202412-1.html

执法监察严格落实土地动态六级巡查制度,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加大对耕地、沿路两侧等重点部位的动态巡查频率,坚持打防并举的原则,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将各类土地违法行为消灭在最初时期。2010年,共巡查发现土地违法案件15宗,制止10宗,拆除违法建筑2000平方米,恢复耕种81.9亩;立案查处5宗,拆除违法建筑4300平方米。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继续推行查处土地违法案件联席会议制度的同时,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8〕204号),不断增强执法合力,严厉打击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做到了依法行政,完善听证制度,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和申辩权。2010年共下达听证告知书78份,下达听证通知书12份,参与行政诉讼7次,案件复议和诉讼维持率在95%以上。

信访工作利用节假日等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深入乡村,接触信访群众,了解和掌握信访形成的各种因素,当场调解。由群众被动上访变为干部主动下访。每月25日为信访工作汇报分析日,召开由各基层所长、各股室负责人以上人员参加的信访专题会议,分析排查上月信访案件的处理情况,研究制定重点案件的处理方案,明确包案的责任人员,布置下月任务。2010年,共排查出24起信访案件,解决22起,1起进入司法诉讼程序;接待来局咨询1起,在办理信访案件中,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王胜 陈志国)

来源:https://faiemp.cn/zhishi/2024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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