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关“吴清旺人物介绍”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吴清旺人物介绍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吴清旺

律师,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

中文名:吴清旺

职业:律师

毕业院校:西南政法大学

主要成就:杭州市人民政府首批授予的中介服务业行业标兵

主要成就:浙江省优秀律师

杭州市“律师行业突出贡献奖”

代表作品:《和助理说:像大律师一样行动》

任职资格与社会活动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法律顾问

淳安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市政法委案件评审专家

主要著作

书籍

《房地产开发中的利益冲突与衡平》(同贺丹青合著),2005年12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

《和助理说:和大律师一样行动》,2016年3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

论文

《论我国房地产证券化——以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为中心》,载《中国不动产法研究》2008年第3期。

《法律的价值在于运用——评朱明的》,载《浙江金融》2006年第12期。

《利益衡平的法学本质》(合著),载《法学论坛》2006年第01期。

《我国商品房预告登记制度研究——以预购人权益保障为视角》,载《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论文集》,2005年11月。

《商品房预售合同格式条款之民法规制》,载《第四届中国律师论坛百篇优秀论文集》,2004年11月。

《个人抑或社会本位立法?——有限合伙及创业投资法抉择探索》(合著),载《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04期。

《代理法范式比较研究——在两大法系融合的语境下,重构代理制度的新视角》,载《甘肃社会科学》2004年第02期。

《民法本位新思考》(合著),载《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02期。

《商标平行进口法律经济学分析》(合著),载《商业经济与管理》2004年第04期。

《创业投资组织形式抉择探究》(合著),载《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01期。

《论我国创业投资有限合伙形式的法律环境》(合著),载《南都学坛》2004年第02期。

《商品房预售广告之民法规制》(合著),载《中国房地产》2004年第02期。

《混合经济时代的民法与经济法——兼论民法、经济法的社会利益与社会本位》(合著),载《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06期。

《物的概念与财产权立法构造》(合著),载《现代法学》2003年第06期。

《论我国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制度》,载《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议论文集》,2001年8月。

《代位权诉讼的实体与程序》,载《中国民商法实务论坛论文集》2002年8月。

其他

《中国律师“边缘化”之思考》,载《第2届中国律师论坛论文集》,2002年6月。

《关注细节:走向成功的法门一个执业律师的体会》,载《中国律师》2008年第07期。

《吴清旺摄影作品》,载《中国律师》2015年第04期。

《21世纪律师寄语——定位21世纪的中国律师业》,载《中国律师》2001年第02期。

荣誉

杭州市人民政府首批授予的中介服务业行业标兵

浙江省优秀律师

杭州市“律师行业突出贡献奖”

作房产方面的律师前景怎么样?

重庆坤博律师事务所的谢光武律师,重庆建筑工程专业站的首席律师,区住房与保障中心、北顺置业、大升房地产、福天房地产、国欧房地产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韩文龙律师,重庆三建、重庆伟太∞重庆星盛、泉志建材、爽恩石材、鑫仕达等公司的常年合作单位,重庆房产纠纷专题站首席律师。

本人就是专业的房地产律师,在深圳执业已经超过十二年。

个人认为,房地产纠纷通常标的较大,所以律师收费会比较高。但是,房地产纠纷往往政策性强,法院在处理时的随意性较大,律师受理案件后会蒙受很大的压力,因此,如果不在业内摸爬滚打三五年,可能是有案子都做不好的。

总之,这个专业领域独有风光,但需要真正的能力。

关于“吴清旺人物介绍”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