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二大爷,家里的三蹦子不知道为啥打不着火了,你得空去帮忙看一下。”一位戴着红头巾,嘴里磕着瓜子的妇女不急不缓地说着,瓜子皮挂了半个下巴,仿佛是什么可以炫耀的本事。
“行嘞,等我把这炕盘完了就去给你看啊。”中年汉子头不回,手里的活不停。他光着膀子,露着干巴巴的皮肤和突兀的肋巴条,上面没有溅到一丁点泥星子。
“那我们等你啊,晚上饭家里准备好了,回头你和孩儿他爸喝一口。”妇女边说边向门口走去,也不等中年汉子回答。她前脚刚走,后脚来了位满头白发的老大娘:“老二,我家炕走烟不好,你给去看看?”
“三娘,你家不是炕的事,是火墙的事,回头得重新闹,别着急啊。”
“不着急,你先忙着。回头再说。”
这位忙碌的中年汉子是我的姑父,也是爷爷家的邻居,姓王,典型的隔壁老王。
在我儿时的农村老家,一个男人若为外姓,不是姑爷就是外来户,在村子里没什么话语权,姑父老王除外。老王能奠定如此地位,凭借有三:甭管什么物件到他手里不一会就能玩转,什么事情在他嘴里都能摆出个子丑寅卯来,什么烦心事都能找他拿个主意。
这样的人,被村里人称为“能人”,极受人尊敬。东西坏了找他修理,掰扯不开的事找他出主意,就连红了脸跳脚对骂的妯娌,在他的三言两语中也会各自回屋,虽不至于握手言和,至少能偃旗息鼓的消停一阵。
老王年轻时很“能受”。能受是方言,意思是干活肯出死气力,不偷奸取巧。据说当年公社组织各大队青壮修水库,老王一个人能顶仨,条板石头人家背一块的功夫他能背三块,小两百斤的担子他能挑着小跑,水库的图纸他一看就明白。最主要的是他饭量不大,只是爱喝两口酒。
姑父在工地上干了没几天,公社干部觉着这是个人才,想调他去公社,结果别人求之不得的事姑父不愿意去,说自己不识字,去了怕给人家丢人。干部惊讶地问他:“你不识字咋能看懂图纸?”姑父大大咧咧地说:“那划的线条啥的一看就明白了,上面的字现问现学。”干部不想放弃,鼓励他道:“你慢慢学字,不晚。”姑父挠挠头:“字这东西,识几个还行,看多了脑袋疼。”干部无奈,只好作罢。
村里人见姑父没走,都松了口气。大家伙不舍得他离村是由于姑父会拉二胡、会吹笛子、会说书,在没有任何娱乐的年头,姑父是大家的精神支柱,村里没了他,就像花儿没了花瓣一样,少了色彩。
时光荏苒,一代代人在泥土和朝阳间出生。到了我小时候,风霜爬上了姑父的脸庞,岁月沁进了他的身体,佝偻了他曾经笔直的腰杆。未曾改变的,是他无休止的忙碌和孩子一般的心态。
彼时的姑父已经不再种地,他凭借会捕鱼的手艺,在水库管理处做了打鱼人,虽不是正式员工,也算是拿工资的人。村里人分不清什么正式不正式,或者说没工夫去管二者的区别,在他们眼里,拿工资的人就是牛,能人老王早就应该享受如此待遇。
捕鱼的活不是天天有,除了夏末初秋的捕鱼季节忙一些外,其他时间姑父一刻不闲。开文所说的那点活计,根本入不了能人老王的眼,用他的话说,不过是一泡尿的时间。
冬天,姑父到草地里下套子抓野兔,大家不要以为抓兔子的套有多复杂,在能人老王手里,一圈铁丝一把钳子就能搞定。
下好圈套,姑父每天去溜达一圈,有收获就拿回家和肥硕的母鸡一起炖了下酒,土屋子的热炕上不时溢出酒香,顺着西北风飘进我家。我不羡慕也不馋,姑父炖了肉必定要给爷爷送一份,有时也会陪着老爷子一起喝两盅,他们喝酒,我和很柴的肉来回撕扯,惹的他们哈哈大笑,把我窘迫的样子当成了下酒菜。
春天和夏天姑父经常帮乡亲们修理农具,偶尔也会给刚买了电视的人家去立根子天线。说起立天线这事就有意思了,立根天线其实大家都会做,可家里的老人觉着买电视这么重大的事,必须能人老王来立,否则电视不清楚。老王不是万能的,在信号不好的农村,电视时不时冒雪花,每当这时,没人怪老王天线杆子立得不好,皆说:这破电视,死贵死贵的还不好用。
姑父爱吹拉弹唱,吹拉还好,唱得真的不敢恭维。有次闲来无事,他突发畅想要收我为徒,教我拉二胡。无奈我没有音乐细胞,老王亦没有什么教学方法,终是没能成功。
姑父颇为遗憾地说我:“看着挺机灵的,咋学不会呢?”姑父啊,你那教二胡的是“教”吗?你让我拿着二胡摸,听电视剧的片尾曲,然后自己拉,我能学会?
你还别说,人家能人老王就行。他的二胡、笛子就是这么学会的,过去跟着大喇叭学,后来跟着收音机学,现在是跟着电视学,学得多了,积攒的曲子就多了,甚至能自己拉点想象的调子,不难听。
姑父嫌弃我,但不敢得罪我,我要是恼了,就没人和他打扑克了。
村里人没人和姑父玩,没办法,你出一圈牌,手里剩下的能人老王便猜个七七八八,这怎么玩?姑父手痒时去看别人玩,后来人家连看都不让他看,嫌他嘴碎,站在谁后面谁就赢多输少。
能人老王终于有不能的时候,他退而求其次地和我玩。六七岁的孩子,自然玩得不好,姑父不着急,想一步步培养我,我哪有那个耐心,一会去喝水,一会到外面捡鸡蛋,有时候等我回来,姑父早就睡着了。其实有没有我陪着他都一样,反正我觉着他根本就是自己在和自己玩,我不过是个充场面的架子。
村里人都知道,能人老王爱喝酒。找他干活,无论多重多累,完事了有酒喝就好。打我记事起,每次父母叔伯从城里回村给爷爷带酒都有姑父一份。按照老家的习俗,平辈的堂亲是不能“享受”如此待遇的,平日里讲规矩的爷爷在姑父这里破了例,告诉在外工作的孩子们,回家带酒一定要给你姐夫送两瓶,要不就别回来。
姑父得了酒,拎着出去嘚瑟,哪人多往哪去,去了问人家:“瞅瞅,我兄弟给拿的酒,城里的酒,来一口?”人们不跟他客气,两瓶酒没几下见了底,姑父又开始后悔:“真能喝,早知道不拿出来了。”看着他垂头丧气的样子,众人憋着笑,生怕出声得罪了他,那可了不得,得罪能人老王,后果很严重。
再“能”的人也抵不过时间。在我小学四年级时,能人老王,我可爱的姑父离开人世,告别了在他眼中无比有趣的世界。时至今日,姑父在我的记忆中模糊成了一个影子,无论我怎样努力都想不起他的样子,唯有一个乐呵呵的身影,盘坐在浸润着酒香的炕头上,抿一口酒,吃一块肉,然后拿起他的二胡,拉一支我从未听过的曲子,不成调,却绵延心头,镌为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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