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科普有关“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京平律师”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京平律师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赵健:主任律师,中国拆迁十佳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毕业,曾在法院、报社等单位工作。专注拆迁征地维权领域近十年,多次创造国内拆迁维权补偿记录,多次参与房屋拆迁、征地、行政诉讼立法研讨会。现为征地拆迁部首席律师。

库建辉:合伙人律师,征地拆迁部主办律师,独创“国有土地征收程序图”、“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图”。办案过程中力争完美无憾,严于律己,以自身胆识和知识力求实现当事人利益。

黄爱华:合伙人律师,北京大学毕业,征地拆迁部主办律师。与生俱来的责任心、使命感,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拆迁、征地法律维权的第一线,竭力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张波:合伙人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自执业以来长期致力于行政诉讼等法律领域,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多年的法律工作经验,专业代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案件。

崔凤荣:出生于河北省沧州市,多年来一直致力于集体维权的研究,长期研究拆迁和征地法律问题,专业致力于房屋拆迁、征地法律实务,代理全国各地的拆迁、征地案件 。

程波:合伙人律师,2001年取得律师从业资格证,曾在政府部门工作。近十年的政务工作使其懂得政府部门办事特点,逻辑思维缜密,反应敏捷,尤为擅长拆迁领域法律业务。

程东胜:合伙人律师,曾在法院担任庭长。1997年大学毕业,17年的法律职业经历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逻辑思维周密、分析表达准确、临场应变机敏。办理了大量征地拆迁案件,视当事人利益为己任,赢得了良好口碑。

王炳峰: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07年开始执业便致力于征地拆迁业务及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师,擅长和解谈判。现为京平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部主办律师。

邸顺红:1999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资深拆迁律师,京平律所征地拆迁部主办律师。

王冠华: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经济学硕士、国际注册高级法律顾问师、民族语言研究专家、高级研究员,系致力于征地拆迁、房屋征收等领域的专职律师。

葛容:1968年出生,曾在国企长期从事法务工作,主要承办全国拆迁维权案件,成功地办理了百余件案件,尤为擅长行政诉讼及与政府部门高超的谈判能力。

李利:中国***党员,曾任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12年的法律职业实践工作使其人脉广。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特别是拆迁征地行政诉讼领域,有自己一整套独特的维权方案与办案思路。

曹星: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国家法官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国民主同盟盟员,民盟北京法律委员会委员。自执业以来专心研究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以及专业的房屋土地拆迁等法律事务,现为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拆迁征地业务部专职律师。

谷美玲:河北人,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多年的法律工作经验。自执业以来,处理大量拆迁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竭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王奇兵:中国政法大学毕业,曾为某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务部主管,专注研究房地产、土地法、征收条例。现专业代理土地拆迁、房屋征收案件。一直弘扬正能量,保持刚正不阿的律师形象,为一切受法律困扰的黎民百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叶方荣:一直致力于拆迁、征地法律维权的最前沿,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诉讼实践经验,办案细致谨慎,力求精益求精。办理过大、小各类案件数百起,其办理的案件多次受到当事人的认可,现为京平拆迁征地业务部专职律师。

章赛艳:吉林大学法学院毕业,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维权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法律服务中,提供极具价值的法律建议和意见,为客户争取了最大经济利益。

李鄂陵:毕业于武汉大学,曾从事5年的法律教学工作,具有较深厚的法学功底;2008年成为专职律师,主要办理金融、公司、房地产、特许经营等民商事案件的诉讼和仲裁,现主要承办全国的拆迁案件。

赵现昭:河北人,法学硕士。现加入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拆迁律师团队,专业从事拆迁领域的案件,全心全意为委托人提供全方面、专业化、系统化的法律服务!

李银杰:在工作中勤奋努力,思维冷静、缜密,对事件把握能力强。办理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内容涉及知识产权、房地产、金融、经济以及民事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律师工作经验。

刘大伟:经过多年的执业积累,历练了本律师细致、高效、高质的办案风格和有效的更方协调沟通能力,特别是征地拆迁业务领域。

王新亮:1997年取得律师资格,同年进入律师事务所专业从事房地产法律服务,为数十个房地产项目提供过全程的法律服务,为数百位当事人解决过房地产法律纠纷。

梁开贵: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校友,北京市律师协会阳光六、七期成员,海淀区律师协会青工委委员,,主要执业领域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顾问、刑事辩护等。

顾冬庆:执业领域为全国各地土地征收维权、房屋拆迁维权、土地权属争议纠纷、农村村委选举纠纷、农村村务公开纠纷、公司法务、婚姻家庭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仲裁等。

乔岗: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办理全国各地土地征收维权、房屋拆迁维权、土地权属争议纠纷。

薛正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司法局“法律服务村居行”专业服务律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学生实习基地指导律师。曾多次参加中央台、北京台、新浪网等媒介平台的法治案例评析工作。

李霞: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清华大学法律硕士毕业,曾任职某大型国有企业法务部主管,现专业从事征地拆迁领域的案件。

村里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如下:

1、农村修路要征收农民土地,要给予土地承包户相应补偿。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一般在三四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亩之间。

2、具体补偿标准包括:

(1)土地补偿费,征收耕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计算;征用宅基地可以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

(2)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多年生经济林木或其他果木,政府将参考市场价格,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3)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补助费标准为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以上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最高可达到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农村修路问题处理:

1、农村修路问题可以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就此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村委会对其进行调解;或者请有管辖权的的人民政府处理;

2、对政府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起诉。

修乡村路占地的补偿流程:

1、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发布征地公告;

2、征地公告发布后要征询村民意见;

3、实地调查与登记;

4、拟好后再组卷报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

5、公告应当张贴在被征地所在村;

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9、土地补偿登记。

综上所述,农村修路本是好事,但不该损害被征收人利益。作为被征收人,要清楚土地未经合法程序不得强制征收。但是征收过程复杂多样,所以有不懂之处务必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关于“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京平律师”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