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科普有关“9月1日起,宅基地新规落地”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9月1日起,宅基地新规落地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站在农民角度、收藏三农!农民兄弟们大家好,我是三农老道!时间过得飞快,一转眼我们已经来到8月底,随着9月份的日益临近,最近网络上有两件事可以说讨论得沸沸扬扬。

第一件事是很多农民询问老道,为啥在今年开始之后,很多地方的村干部开始每家每户统计农村住房情况。

第二件事就是在最近网络上有一些消息称,村书记、主任职务将在9月份开始取消。

针对这两件事,老道也要为大家做一个简单的汇报。

在我看来,随着9月份的正式开始,各项惠农政策集中落地,涉及到以上两件事,大家也要做到心中有数,不要盲目地听之、信之,具体情况咱们一起来说一说。

今年起,村干部为何要每家每户统计住房情况。

老道说:其实从2022年开始之后,国家针对乡村的治理力度持续提高。

不仅仅有各项惠农政策稳步落地,针对一些乡村问题国家也加大了相关的整治举措。

尤其是随着农村土地确权的全面完成,农房、农地的价值是越来越大。

而在今年开始,之所以有些地区会出现村干部挨家挨户统计住房情况,也跟国家的各项政策规定有密切关系。

起码有4种情况或将面临统计住房,下面老道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梳理。

情况1:村干部统计农村住房情况,是为了更好地推进一户一宅相关试点政策。

只有把地方的住房情况统计清楚,才知道有多少人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

情况2:通过统计乡村住房情况,也是地方对于县域乡村宅基地使用的一次大摸底。

如果出现长期荒废闲置的宅基地,很有可能会按照相关的政策要求收回,重新分配;

情况3:村干部统计住房情况,也是为了配合国家自建房大排查行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住房将积极反馈,并要求限期改善来保障农民的住房安全;

情况4:村干部统计住房情况,是为了下一步乡村发展规划提供重要参考。

毕竟国家现在鼓励县城发展城镇化,一些毗邻县城较近的村庄,以后面临规划的概率也在持续加大。

所以现在统计住房情况,也是为了后期可能进行的新规划提供重要参数;

所以综合以上四种情况来看,村干部挨家挨户统计住房,大家也要积极配合。

毕竟乡村改革和每一个农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有国家的各项举措的落地,老道也坚信我们农民未来的乡村生活一定会越来越好。

村书记、村主任即将在9月开始取消资格?这个消息并不属实,大家要注意。

老道说:另外,针对前段时间网络上热议的村书记、村主任职务即将取消这件事,老道也要做一下详细的分析。

根据我国执行的相关政策来看,村书记、村主任职务在2022年并未取消。

而网络上之所以会有相关的传闻,主要跟一些地区存在村书记、主任职务一肩挑有关系。

但是哪怕村书记、村主任职务一肩挑,由一人负责,但也不代表着单独的职务面临取消,所以这件事大家一定要清楚。

另外,国家在今年针对乡村干部方面也有相对应的调整。

比如进一步加大了村干部的监管力度,鼓励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地方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来对基层干部形成有效监督,这是一个非常明确的要求。

另外,在村干部任职方面,国家也进一步要求完善村干部的晋升机制。

在乡镇选拔干部的时候,要重点考虑乡村基层优秀的村干部。

所以无论从政策的监管,还是从村干部的发展空间来说,只有把工作做好才有更多的机会,这也是保障乡村振兴战略能够全面实现的重要基础。

老道坚信,有这些利好举措的稳步落地,未来的农业农村也会迸发出新的生机。

在这里还是恳请大家一起行动,点击文末右下角在看,一起为国家的乡村振兴战略三农扶持政策点个赞。

《北京住房租赁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宅基地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属物以及青苗费。

土地补偿和安置费将最多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附属物给予等价补偿,青苗费按照农作物种类来定价。对于耕地征用,补偿种类如上。土地补偿费用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

由于现在大部分的农村地区预留的机动地面积很少了,所以在未来宅基地的审批会很难。现在农村建设正在朝着新的面貌去发展,也就是新农村的建设,所以对于土地的保护会越来越强。

扩展资料:

宅基地新规:

2019年9月,农村宅基地管理新政出炉,将在盘活资源同时坚守底线。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

同时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

《通知》同时提出,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

百度百科—征地补偿

9月1日起,土地新规即将实施,农村土地将迎来哪些变化

8月26日,据央视新闻,《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5月25日通过,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要合理规划租赁住房供给规模,将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鼓励按规定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或者将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租赁住房,明确集体建设用地上租赁住房的建设和农村宅基地上闲置住房可依法出租。

条例的适用范围明确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住房租赁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城市公有房屋、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不适用本条例。同时,考虑到国家和北京市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有特殊规定,因此,在附则中仅作衔接性规定。还明确禁止将违法建设和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

1、对于破坏黑土地的人,应该严格进行处理,并且是从重处罚。

所以说保护我们的黑土地,保护我们的耕地是非常重要的,是解决我们生存的根本。

2、对土地进行了规范化的规定,充分保障农民的权益。

农民是有权利知道关于土地的一些政策的,还有就是关于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都需要知道的。 但是不同地区,不同的经济发展,所以对于农民土地的补偿金也会有所不同。

3、实行了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

如果是有城市户口的人群,是可以退出宅基地的土地的,并且是国家给予一定的经济基础,但是要特别注意的就是不能强迫农村户口的人,退出宅基地。还有就是不能违背农民的个人意愿,不能强制性的让农民退出。

4、对于有经营性的土地,土地所有权可以通过出租或者转让的方式,让大家一起共同承担费用。

5、禁止用农民的宅基地来私自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因为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如果违反条件的话,就要对其开垦的人进行惩罚,并且是罚款2倍-5倍。可以看出我们国家对于农民人的一种保护和维护,我们农民也终于能够有属于自己的一份归属感了。

6、对于抢建抢栽的话,不予补偿。

有的农民,以为自己通过抢占别人的土地来进行种植,通过这些行为来种植自己想要种植的树木或者是其他的果木,其实这是不正确的,每个土地,都是提前分配好的,会根据每个农户家庭的人员以及地理位置来进行划分的,不是由自己私自决定的,所以就算自己想要种植什么果树,也要等待统一分配结束后,才能在自己的土地上面进行种植。

关于“9月1日起,宅基地新规落地”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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