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货紧缩(Deflation)是指货币供应量少于流通领域对货币的实际需求量而引起的货币升值,从而引起的商品和劳务的货币价格总水平的持续下跌现象。通货紧缩,包括物价水平、货币供应量和经济增长率三者同时持续下降;它是当市场上的货币减少,购买能力下降,影响物价之下跌所造成的;长期的货币紧缩会抑制投资与生产,导致失业率升高与经济衰退。

通货紧缩的根本含义是由于货币供应量相对于经济增长和劳动生产率增长等要素的持续减少而引致的有效需求严重不足、物价持续下跌和经济衰退。

通货紧缩只是经济下滑或经济衰退的一个原因,而不是唯一原因,人们可以用经济衰退来判断的通货紧缩的严重程度,但不能用经济是否下滑、是否衰退作为判断通货紧缩是否存在的依据。

在经济实践中,判断某个时期的物价下跌是否是通货紧缩,一要看通货膨胀率是否由正变为负,即物价水平是否绝对地下降;二要看物价水平下降持续的时间是否超过一定的时限。

实际上,一定时期内和一定情况下,应该有一个正常的物价水平。正常水平之上(即超过正常水平)的物价水平的回落,不是通货紧缩;跌到正常水平之下的物价水平的持续的下降才被视为通货紧缩。因此,通货紧缩应该是指正常物价水平之下的物价总水平的持续下降。并不是任何的物价水平的持续下降都构成通货紧缩,应该把不构成通货紧缩的物价水平的下降分离出去。比如被通货膨胀扭曲了的、超过正常水平的物价下降,即正常回落性的物价水平的下降,普遍的技术进步、要素生产率提高、生产成本降低和交易成本下降所引起的物价总水平的下降,应该被分离出去。

理论上,将对应于潜在GDP或潜在GDP增长率的物价水平变动率定义为正常的物价水平变动率,并且在实际中,用趋势物价总水平变动率近似地代替正常的物价水平变动率。所谓趋势物价总水平变动率是指对应于GDP的趋势增长率的物价水平变动率。当实际的物价水平变动率低于这一趋势物价水平变动率并超过半年或一年时,可以认为发生了通货紧缩;依据实际物价水平变动率低于趋势物价水平变动率的程度,以及持续时间的长短,可以判断通货紧缩的严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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