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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密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基本内容如下:

1、及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领导干部知悉和接触国家秘密范围广、事项多、密级程度高,有的甚至涉及全局性,历来是境外情报部门窃密活动的重点目标。要依法做好、依法管理、依法加强保密工作,关键在领导,重点也在领导。

2、经常加强对经管人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经管人员是国家秘密的接触者、保管者,又是国家秘密的捍卫者,保密法律法规的主要执行者,必须具备很强的保密观念、法纪观念和原则性;必须熟悉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规定,熟练运用高科技手段管理国家秘密。

3、重点加强对保密执法人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保密执法人员在保密法制宣教方面发挥着组织和骨干带头作用,在保密执法方面发挥着示范和监督检查作用,在保密法规规章的制定方面发挥着参谋和桥梁沟通作用。

4、抓紧加强对公务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依托人事部门在公务员录用上岗前开展保密法制教育。要把保密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招收、录用上岗培训的必修课程,从源头上把保密法制基础打牢。二是业务部门必须加强保密法律法规的宣教力度。

5、反复加强对广大群众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广大群众是国家秘密的共同维护者,有责任也有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对广大群众的保密宣传教育,就是要使其真正理解守法光荣、违法必究的含义。

扩展资料

保障措施

1.落实领导责任。局保密委员会要切实担负起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大政治责任,高度重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精心安排部署,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

要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本局保密工作的重大问题,确保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与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相适应。

2.健全协作机制。办公室、人教处、法规处、计算机处要加强对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实施计划的组织协调,建立与普法主管部门、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

充分发挥保密工作协作组的作用,认真组织协作组活动,及时交流工作,相互借鉴,积极推进保密工作规范化管理和保密法制宣教工作。

3.抓好工作落实。按市保密局的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并组织年度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工作目标、要求和时间节点,不折不扣地完成保密宣传教育任务。

4.加强考核监督。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对各处室的年度工作考核。对失、泄密事件发生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搜狗百科-保密宣传教育

2.保密技术防范常识内容

保密技术防范常识:1、不得将涉密计算机及网络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2、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优盘等移动存储介质3、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上的数据复制到涉密计算机及网络4、不得违规设置涉密计算机的口令5、不得擅自在涉密计算机上安装软件或复制他人文件6、不得将无线外围设备用于涉密计算机7、不得将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通过普通邮寄渠道寄运或违规交由他人使用、保管8、不得擅自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及移动存储介质外出9、不得擅自将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交由外部人员维修10、不得将未经专业销密的涉密计算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出售、赠送、丢弃11、不得将处理涉密信息的多功能一体机与普通电话线路连接12、不得在涉密场所中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配备和安装视频、音频输入设备13、不得将手机带入重要涉密场所14、不得在连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15、不得在非涉密办公网络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16、不得在 *** 门户网站上登载涉密信息17、不得使用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18、不得使用个人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存储、处理涉密信息19、不得将未经保密技术检测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用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20、不得使用普通传真机、电话机和手机传输或谈论涉密信息。

3.保密法与教师有什么关系呢

《保密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它是我国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法律武器,对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我国保密工作的根本宗旨和基本方针、原则,为保密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2)划清了国家秘密与非国家秘密的基本界限,确立了确定、变更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法律程序,规定了解密的办法,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保密范围不清、密级混乱、密级一定终身的违反保密工作本身发展规律的现象;

(3)为完善我国保密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提出了统一要求,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制定保密规章制度奠定了基础;

(4)明确了泄密法律责任,划清了罪与非罪的界限和量刑标准,为及时惩治犯罪和准确打击泄密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武器;

(5)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我国保密工作的管理体制,确立了我国保密工作部门的地位,为其依法得使职权提供了法律保证。

4.保密宣传教育的基本内容包括哪些

保密宣传教育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保密工作方针政策。

开展保密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可以对保密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方针政策进行全面、完整、准确的阐释,引导教育对象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保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实际情况和问题。2、保密工作形势。

要把保密形势教育同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时事政策教育结合起来,常讲常新、警钟长鸣,增强忧患意识。3、保密法律法规。

着重做好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使大家准确把握保密法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系统学习保密工作方针、定密制度、保密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4、保密知识技能。

既要结合不同领域和岗位特点,适应业务工作需要,也要加强通信网络、计算机信息系统、现代办公自动化等保密技术防范技能培训,适应信息技术发展要求,并随着保密工作形势任务发展变化而不断更新和丰富。5、典型案例。

一方面,要注重案例剖析,把对案件的分析作为警示教育的重要方面,透过现象看本质,通过案情找根源,引导教育对象从案件中总结经验教训,产生心灵共鸣;另一方面,要运用多种手段,通过案例通报、专题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影视作品等多种形式,以案说法、以例省人,增强警示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6、先进事迹。

保密工作先进人物和事迹是保密宣传教育的鲜活教材。开展先进事迹教育,对于弘扬保密工作良好风尚,激发热情,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5.保密工作中的四个牢记八个防止内容

根据“八个严禁”的规定,会议要求全院干警在网络保密方面务必要做到“八个切实”:

一是切实做好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全院干警尤其是领导干部、重点岗位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注重与业务工作相结合,通过开展保密知识讲座、观看保密安全视频等方式,让干警牢固树立“人人保密、处处保密、时时保密”的保密意识,掌握保密技能,明确保密要领,提高保密自觉性。

二是切实做好内、外网物理隔离工作。对全院计算机进行统一登记,区分内、外网,严格禁止外网机存有涉密文件。对内外网机器实行分类管理:对内网计算机,严格禁止将内网机移作外网机使用;对外网计算机,严格禁止外网机连接打印机,严格禁止含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包括笔记本)连接互联网;严格禁止移动介质在内、外网混合使用。

三是切实做好检察信息发布保密工作。对检察信息按照相关规定准确确定保密密级,对需要发布至局域网的信息,实行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检察长审批制度,严格禁止秘密级以上的检察信息在局域网上发布。

四是切实做好卷宗保密工作。各业务部门务必要以高度的责任心,高标准、高要求地做好卷宗保密工作。在卷宗保管方面,指定专人负责,在办案的各个环节妥善保管卷宗,禁止随意携带外出,严防丢失。

五是切实做好机要通道保密工作。指定一名政治素质硬、责任意识强的干警专门负责机要通道工作,按时下载文件,及时传达上级院的命令和指示。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移动存储介质与机要通道计算机交换数据必须经过中间机转换,严禁该移动介质连接外网,造成信息泄密。

六是切实做好拟报废计算机保密工作。统一回收带有涉密信息的拟报废计算机,由技术部门审查是否达到报废标准。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计算机进行涉密文件清理,由院办公室会同技术部门登记备案并提出技术处理方案,确定无涉密存储文件时,再对拟报废计算机实行报废处理。

七是切实做好保密检查工作。为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院办公室联合技术部门按季度对各内设部门的保密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微杜渐。重点检查保密要害部门和部位,定期检查、整理涉密文件、资料、案卷等材料,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堵塞漏洞。

八是切实做好失泄密责任追究工作。对疏于管理,不严格执行制度,造成失泄密的人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在追究失泄密人员责任的同时,追究其主管领导的责任,“发生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严重失、泄密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对触犯法律的,坚决移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6.简答题 涉密人员应履行哪些保密职责

《保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首先,涉密人员上岗前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在涉密岗位工作,不仅需要具备很强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还要具备很强的保密意识和相应的保密专业知识技能。

任用涉密人员,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机关、单位对涉密人员上岗前的保密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保密形势和敌情教育,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保密知识技能教育,岗位职责教育等。

其次,涉密人员上岗前应当签订保密承诺书。签订保密承诺书对于提高涉密人员保密意识,强化涉密人员保密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保密承诺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了解并遵守各项保密制度、知悉并履行保密义务、自愿接受保密审查、承担法律责任等。机关、单位应当把保密承诺书的签订和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建立健全保密承诺长效管理机制。

7.军队保密课内容

第九节 保密

第一百四十一条 军人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规,执行《中国人民 *** 保密条例》,严守保密纪律,保守军事秘密。

第一百四十二条 军人必须遵守以下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五)不用非保密本记录秘密。

(六)不在非保密场所谈论秘密。

(七)不私自录制、复印、拍摄、摘抄、收藏秘密。

(八)不向无关人员泄露秘密。

(九)不用民用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办理秘密事项。

(十)不带秘密载体游览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第一百四十三条 军事秘密载体要有专人保管,严格审批、清点、登记、签字等手续。在涉外、会议和宣传等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军事秘密。

第一百四十四条 部队要根据工作情况,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严肃处理。

公司保密承诺书

大学生要具备保密常识有:

1、保护个人隐私。

大学生需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包括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密码等敏感信息,避免泄露给他人。此外,在使用社交网络和互联网时,也需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2、保护学校机密。

大学生在校期间需要注意保护学校的机密信息,包括学校的财务、人事、教学等方面的信息,不得擅自泄露给外人。

3、保护同学隐私。

大学生需要尊重同学的隐私,不得擅自公开同学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以免损害同学的权益。

4、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

大学生需要遵守相关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包括网络诈骗、网络攻击等行为,以免触犯法律。

大学生保密教育的意义:

1、有国家就有秘密,就需要保密工作。

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密工作是国家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上至国家机关,下至单位、个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飞速发展,国内各高校与国外组织或外籍人士的交流、合作更加广泛,这同时也意味着增加了更多的失密、泄密的机会,因此,保密工作就显得更加重要。

2、高校是科研的集中地,许多重大科研项目都是在高校中进行。

因此,国外一些谍报组织和人员经常利用参观、旅游、讲学、合作研究等各种借口在高校内行走,伺机对一些科研技术,科学成果进行窃密、收买。一些意志薄弱师生,禁不住金钱和物质的诱惑,帮助谍报组织进行窃密活动,造成重大科研、科技泄密,给国家带来巨大损失。

军人保密守则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承诺书对我们的作用越来越大,不同的承诺书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相信写承诺书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我整理的公司保密承诺书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司保密承诺书 篇1

 我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本人庄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企业保密规章制度,自觉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

 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传输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不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不通过普通传真传输国家秘密信息。

 四、不在非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上处理、存储涉密文件信息,不通过电子邮件、网络聊天工具、手机等发送涉密文件信息,不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信息,自觉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五、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

 六、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

 七、严格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不从事有损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及本企业利益的活动;

 八、离岗时,主动清退涉密文件资料,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签订保密承诺书。

 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本人留存一份,公司保密部门留存一份)。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公司保密承诺书 篇2

 本中心对受服务企业特作如下承诺:

 1未经受服务企业允许,不得擅自将企业的各种文件、技术资料和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2不进行任何有损于受服务企业声誉和利益的活动;

 3若有违反上述承诺行为,将承担相应责任直至法律后果。

 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义务承诺书

 我于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参加_____(对外科技交流活动名称),有关部门已向我告知《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守则》。我承诺,在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中遵守保密守则,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承诺人:xxx

签字日期:xxx

公司保密承诺书 篇3

 我入职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从事_________________岗位职务。本人确认并同意,承诺担负如下岗位保密责任,履行相关保密义务:

 1、我明白,公司一切未经公开披露的业务信息、财务资料、人事信息、合同文件、客户资料、调研和统计信息、技术文件(含设计方案等)、企划营销方案、管理文件、会议内容等,均属企业秘密,我有保守该秘密的责任。

 无论我在任职期间或在离职之后,都不能将任何机密信息透露给公司以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或者在没有得到公司书面允许的情况下将机密信息用于任何未经授权的目的。

 当不确定某些具体内容是否为公司秘密时,我承诺请示公司主管该事项的高层经理人员鉴定其性质。

 2、公司的一切书面和电子教材、培训资料等,公司均有知识产权,我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不能对外传播。

 3、我因职务取得的商业和技术信息、发明创造和研究成果等,权益归公司所有。

 4、任何公司财产,包括配备给我使用的办公桌、保险柜、橱柜,乃至储存在公司设备内的电子资料(无论是谁创建的),都是属于并且只属于公司,我不具有所有权及隐私权,如遇情况需要,公司有权进行检查和调配。

 5、我在公司的任职期间,以上所列机密材料都只能由本人在公司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使用,在以下两种情况中,只要有一种情况发生,我都将把所有属于我保管或处理范围的机密材料的原件及其副本立即交付给公司:

 ① 在任何时候,公司提出此要求;

 ② 我离职时。 在交付上述机密材料后,我不保留任何这些机密材料的原件和副本。

 6、我明白,员工薪酬属于个人隐私,我不得公开或私下询问、议论。我如果掌握了此类信息,不以任何方式泄露。

 7、我若收到外部邀请进行演讲、交流或授课,我承诺事先要征得上司批准,并就可能涉及的有关公司业务的重要内容征求上司意见。

 8、我承诺对本人的各项工作进行密码保密,不对外提供和泄露。不盗用他人密码。

 9、本承诺书中任何一条规定的无法执行性不影响承诺书其他规定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0、我同意,在签署本承诺书后,本承诺书不因我今后在公司的岗位、职责或报酬的任何改变而改变。公司有经济处罚和诉讼权。

 我已阅读,并已理解和同意遵守本承诺书所有条款,如本人违背承诺,愿意接受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根据要求我已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义务,做好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并郑重承诺:

 一、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责任、安全投入责任、日常安全管理责任、三级安全教育责任、劳动保护责任。

 二、对企业的安全事务负有义不容不容辞的责任。

 三、最大限度的不发生事故,不损害员工健康。

 四、公开的安全生产表现。

 五、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支持。

 六、树立表率作用,不断强化和奖励正确的安全行为。

 七、以预防为主、开展风险管理、隐患治理。

 八、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持续改进。

 九、鼓励相关内外部人员积极参与到安全标准化不断改进的过程中。

 十、未经许可,不擅自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不擅自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建设项目;不擅自将生产、储存场所租赁给不具备危险化学品从业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活动;不擅自开展新产品、新工艺的小试、中试活动。

 我对以上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署名: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公司保密承诺书 篇4

 为保护公司、合作方及项目参与人员的合法利益,保证合作双方实现顺利合作,避免因信息泄露而给合作双方造成损失,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公司员工应承诺遵守本保密书内容。

  1、保密信息

 本书所示保密信息为合作双方就合作项目中涉及各方或各自关联方公司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

 1-1以手写、打印、软件、磁盘、光盘、胶片或其它可存取的方式记载的有关财务或商业信息数据及资料;

 1-2以口头方式说明需要保密的财务或商业信息;

 1-3以软件代码、文字图像、分析注释、备忘录、图纸、研究报告、编辑数据等各种方式出现的财务或商业信息;或

 1-4公司与合作方之间的交易进程及所有信息、数据及资料。

 1-5合作双方在讨论合作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在对方处参观、考察的过程中以其它形式获得的财务信息或商业信息。

  2、保密义务

 2-1承诺人始终对保密资料保密,不在项目之外使用对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及掌握的公司保密信息。

 2-2未经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以及可以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手段,包括在公开场合展览,公开对外宣传,作为文章、讯息、参考数据发表。

 2-3只向项目相关人员为商讨合作项目而有需要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士披露保密信息;并保证,上述各相关人员的行为将会符合本守则的规定。

 2-4在商讨合作项目的过程中,若需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应事先取得

 书面许可,并要求该第三方不得向任何其它人士泄露保密信息。特此承诺!

承诺人:xxx

X年X月X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守则》

1、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2、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3、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4、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5、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

6、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7、不用普通邮电传送秘密。

8、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

9、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

10、不带秘密载体探亲、访友、旅游。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守则》是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制定的,《保密条例》是军队保密工作的基本依据。《保密条例》自1996年3月24日由中央军委发布施行以来,对于规范全军人员的保密行为,维护军事秘密安全,保障军事斗争准备和军队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军队保密形势和客观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家和军队保密工作的政策制度有了新的发展,亟需对现行条例进行修订完善。

新修订的《保密条例》,坚持以胡主席和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军队保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遵循信息化条件下军队保密工作的特点规律,依据近年来军委、总部制定的保密政策规定,吸收部队的实践经验,并注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衔接,充实完善了新形势下军队保密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增强了时代性、科学性和规范性。新修订的《保密条例》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部分)

军事秘密的范围和等级

第八条 军事秘密包括符合本例第二条规定的下列事项:

(一)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规划及其实施情况;

(二)军事部署,作战和其他重要军事行动的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三)战备演习、军事训练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四)军事情报及其来源,通信、电子对抗和其他特种状态等基本情况,军以下部队及特殊单位的番号;

(五)武装力量的组织编制,部队的任务、实力、素质、状态等基本情况,军以下部队及特殊单位的番号;

(六)国防动员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七)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配备情况和补充、维修能力,特种军事装备的战术技术性能;

(八)军事学术、国防科学技术研究的重要项目、成果及其应用情况;

(九)军队政治工作中不宜公开的事项;

(十)国防费的分配和使用,军事物资的筹措、生产、供应和储备等情况;

(十一)军事设施及军事设施保护情况;

(十二)军援、军贸和其他对外军事交往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十三)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九条 军事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军事秘密,泄露会使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遭受损害。

第十条 军事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以及国防科工委依照本条例第二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确定,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军事秘密密级的确定、调整与解除

第十一条 产生军事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军事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及时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在确定密级前,产生该事项的单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保密期限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 对是否属于军事秘密和属于何等密级不明确的事项,依照下列权限确定:

(一)秘密级由团级以上单位确定;

(二)机密级由师级以上单位确定;

(三)绝密级由军级以上单位确定。

第十三条 军事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或者解除。密级和保密期限的调整或者解除,由原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

第十四条 军事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的,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产生该事项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军事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不需要继续保密的,产生该事项的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应当及时解密。

保密制度

第十五条 接触军事秘密以工作需要为原则。产生军事秘密事项的单位,应当确定接触该事项的范围;接触军事秘密事项的单位,应当确定接触该事项的人员。

第十六条 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管、移交、销毁军事秘密载体,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登记、签字手续,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七条 复制军事秘密载体,必须严格控制。确需复制时,须经原密级确定的单位同意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权限审批。复制件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

第十八条 携带军事秘密载体外出,必须依照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携带绝密级载体外出的,还必须报同级管理保密工作的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任何单位或者人员不得将军事秘密载体携带、传递出境。因特殊原因需要向境外组织、人员提供军事秘密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经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机关批准,并报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条 不需要保存的秘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后,及时销毁,并由二人以上到指定场所监销。

第二十一条 存储、处理、传输军事秘密的技术设备、设施、系统、网络、场所等,必须符合技术安全保密要求。

第二十二条 在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军事秘密,必须根据其密级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严禁使用明码或者未经总部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军事秘密。

第二十三条军事设施和其他涉密场所、部位,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防护措施,未经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机关批准,不得对外开放。

第二十四条 掌握和经管重要军事秘密的人员出境,必须严格控制;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工作主管部门认为其出境后会危及军事秘密安全的,不得批准出境。

第二十五条 涉及重要军事秘密的会议,主办单位应当对会议场所组织保密安全检查,采取保密措施,并指定人员按照保密规定管理会议文件、资料。

第二十六条 公开出版发行军事报刊、书籍、地图、声像制品,公开展示军事装备、国防科学技术成果,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军事秘密。拟公开发表的军事学术、国防科学技术论文和反映军队情况的各类稿件,投稿前必须经撰稿人所在单位或者文稿涉及事项的主管单位进行保密审查。

第二十七条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模范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家属、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泄露军事秘密。 第二十八条 发生泄密事件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并迅速查明被泄露军事秘密的内容、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程度,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十九条全军所有单位都应当对所属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保密教育列入部队政治教育和院校教学计划,分别由政治机关和院校教学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条 各单位应当定期对所管理的军事秘密载体、涉密技术系统和涉密场所进行保密检查。保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及所属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三十一条 战时或者执行特殊任务时,除执行本条例外,有关单位还应当根据上级指示和担负的任务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军事秘密安全。

第三十二条 全军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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