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quier.net库存照片

马尼拉,菲律宾——周一,众议院通过了一项法案,该法案是在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阅读中通过的,该法案定义并规定了对税务诈骗的处罚。

该法案由众议员乔伊·萨尔塞达(Joey Salceda)和埃米迪奥·坦华特科三世(Emigdio Tanjuatco III)撰写,将税收敲诈勒索定义为“任何人通过欺诈性使用收据、申报表和其他记录,参与任何协调计划或行动,逃避或挫败本法规定的任何税收,最低逃税金额为1000万比索的犯罪行为”。

根据众议院议长马丁·罗穆亚尔德斯的说法,该法案将阻止旨在骗取政府数十亿比索税收的计划。

“这些计划被辛迪加和虚假企业巧妙地利用。他们可能不包括在逃税的定义中,而逃税是税法要惩罚的。我们必须堵住法律漏洞,阻止本应流入政府金库的税收大量流失,而不是流入少数心怀犯罪的个人的口袋。”

该法案提议,如果被定罪,偷税漏税者将面临17至20年的监禁。如果行骗者是公司或组织,那么处罚将只适用于那些参与骗税的人。

罗穆亚尔德斯说:“知道骗税的人,在骗税后参与骗税,包括从中获利,将被判处6年至10年监禁。”

对于使用假收据和发票等故意逃避法律的人,也可以处以500万至1000万比索的罚款和6至10年的监禁。

无法保存您的订阅。请再试一次。

您的订阅已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