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科普有关“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什么”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什么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来源:https://www.xaname.com/news/show/173/。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扣除主体:

继续教育的扣除主体以纳税人本人为主。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享受时间: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计算时间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来源:https://www.xaname.com/news/show/81/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计算时间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备查材料: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来源:https://www.xaname.com/news/show/304/。来源:https://www.xaname.com/news/show/56/

五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纳税人依法扣除的五项特定支出。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子女在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支出,可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这一扣除旨在鼓励家庭对子女教育的投入,促进教育公平。来源:https://www.xaname.com/news/show/134/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此外,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来源:https://www.xaname.com/news/show/125/。这一扣除有助于提升国民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

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部分)由个人负担的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80000元的限额据实扣除来源:https://www.xaname.com/news/show/131/。这一扣除有助于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保障纳税人的基本生活来源:https://www.xaname.com/news/show/50/

四、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这一扣除有助于减轻购房者的经济压力,促进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

五、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这一扣除有助于保障租房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租赁市场的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来源:https://www.xaname.com/news/show/178/

五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设立,体现了国家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和对纳税人负担的减轻。这些扣除标准涵盖了教育、医疗、住房等关键领域,有助于提升纳税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福祉。同时,这些扣除标准的实施也需要纳税人依法申报和税务机关的严格监管,以确保税收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规定: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来源:https://www.xaname.com/news/show/238/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来源:https://www.xaname.com/news/show/377/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来源:https://www.xaname.com/news/show/275/

关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什么”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来源:https://www.xaname.com/news/show/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