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bah teacher’s 29-year career ends in jail time, fine for using forged IC

KENINGAU, 2月22日-一名男子在过去的29年里使用假身份证在附近Tenom的一所学校担任教师,今天被地方法院判处10个月监禁和罚款6000令吉。

在被告对指控认罪后,法官努尔·阿什拉夫·佐尔哈尼对53岁的里德尔·阿卜杜勒·卡迪尔做出了判决。

里德尔被命令从1月29日被捕之日起服刑,如果不支付6000令吉的罚款,将被判处6个月监禁。被告支付了罚款。

他是根据1990年国家登记条例第25 (1)(e)条文被起诉的,该条文规定,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或不超过2万令吉的罚款,或两者兼而有之。

根据案件的事实,1月29日,在学校教师宿舍的停车场进行了一次文件检查,导致被告因涉嫌持有假身份证而被捕,身份证号码为700711-12-5369,假名为Ridal Bin Abdul Kadir。

国家登记部门(NRD)的调查显示,被告使用伪造的身份证,上面写着号码和名字,在该学校担任教师。

对记录的审查发现,尽管具有临时居民身份,但NRD已签发了具有相同号码和姓名的身份证。

进一步审查还发现,被告拥有一份临时身份证件,上面有相同的号码和姓名,他的出生证明显示他不是公民。

在较早前的诉讼过程中,NRD检控官Mohd Naser Mohd Nadzeri要求基于公众利益和社会正义判处阻吓性刑罚,并强调持有伪造身份证件是不道德和不负责任的行为。

然而,Ridal的律师Korventt Wheezar请求宽大处理,强调在他29年的教学生涯中,被告除了对指控认罪外,没有犯罪记录,一直表现良好。——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