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周三听取了一起案件的口头辩论,这起案件可能对解决美国政府的一些系统性功能失调有很大帮助。该案重新审视了被称为“雪佛龙服从”的司法原则,被广泛描述为保守派限制政府的努力。但这并不完全正确。更好的理解是,此案是恢复政府三个部门之间适当权力平衡努力的关键部分。

如果你上过高中的公民课,你很有可能听说过“政府分支平等”这句话。这是美国三权分立的一种常见表述,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政府的每个部门在权力上都是平等的。

但如果你读过宪法,你很快就会发现,虽然政府的每个部门都有一定的权力来制衡其他部门,但一个部门显然是至高无上的。除非国会拨款,否则政府一分钱都不能花。弹劾使国会不仅有权解雇总统,而且有权解雇最高法院的任何成员。只有国会有权宣战。

即使总统采取例外措施否决他通过的法案,国会也有权推翻这一否决。宪法赋予国会对联邦司法的巨大权力。国会确定法官和大法官的人数,确定他们的薪酬,并确定他们的司法管辖范围。

国会不仅是三个政府部门中最有权力的,也是最接近人民的部门。众议院和参议院的议员由普选产生,众议院议员每两年竞选一次。相比之下,没有一个美国人会投票给一名联邦法官——更不用说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了——而且选举人团制度将总统选举与多数决制度隔得如此之远,以至于上两位共和党总统上任时都未能赢得普选。

事实上,最强大的部门也是最接近人民的部门,这是一个令人信服的逻辑。它建立了公众对公共政策的支持,它为美国人提供了一种至关重要的感觉,即他们是美国民主的参与者,而不仅仅是遥远的政府精英阴谋的旁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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