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ter latest court case, Astro reminds those caught selling TV box with unauthorised co<em></em>ntent max fine is RM200,000 and 20 years’ jail under the law

吉隆坡,11月10日——那些试图在未经卫星广播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出售预装了Astro内容的电视机顶盒以赚取快钱的人最好重新考虑他们的选择,因为政府正在打击非法销售。

Astro在今天的一份声明中表示,自今年年初以来,根据1987年版权法第43AA (1)(c)条,法庭已经对他提出了六项指控。

它补充说,在昨天发生的最新案件中,雪兰莪州八打灵查亚的开庭法庭对一名未透露姓名的个人罚款1万令吉,此前此人承认出售预装了未经授权的Astro内容的电视盒。

它提醒人们,版权法的更新于去年2月在宪报公布,现在规定了非常沉重的罚款。

Astro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任何被判有罪的人都可能被处以最高20万令吉的罚款,或最高20年的监禁,或两者兼而有之。”

该公司表示,已于6月16日对另一名个人处以2万令吉的罚款,该公司没有透露此人的姓名。

它表示,销售非法流媒体设备和相关软件应用程序,允许未经授权访问受版权保护的内容,是一种犯罪行为。

阿斯特罗表示,《版权法》修正案是在吉隆坡知识产权高等法院于2021年5月宣布,根据1987年《版权法》,出售、要约出售、分销或供应可提供未经授权访问受版权保护作品的isd构成侵犯版权行为之后作出的。

据《Astro》报道,在昨日的法庭案件中,被定罪的当事人承认,他于七月二十日在八打灵查亚的一个商场内犯案,在搜查中发现九个电视盒,包括一个预装了未经授权内容的电视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