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关“保险产品开发的原则”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保险产品开发的原则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市场性原则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业发展的内在规律要求保险公司在险种的设计、开发和销售等方面必须按市场的需求来进行运作,市场需求是保险产品开发的基础,没有市场的需求,产品即便是开发出来也没有生命力。因此,保险企业必须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发新产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企业的转制及改制,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环境保护,住房商品化,国家医疗制度改革,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化和教育产业化等,均为开发新的寿险及非寿险产品,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效益性原则

保险公司的经营必须讲效益,而产品的开发就必须从效益性出发,做到保险新产品的开发既能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又能合理防范和减少风险,为公司带来合理的商业利润。新开发的保险产品要取得可观的经济效益,必须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第一,社会效益和自身经济效益的关系:第二,产品开发与销售推广的关系;第三,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合法性原则

保险产品的开发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道德规范。保险产品开发的合法性主要体现在保险产品的有关条款上。要求保险产品的条款不仅遵守国家的基本法、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还要遵守社会道德规范。

规范性原则

开发新产品与完善现行险种是保险公司业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有效的保险产品开发机制,实行规范化管理,提高保险公司经营风险的能力,是保险市场竞争和发展的需要。对于新产品的开发,要有一套规范的流程及严格的管理办法,并实行条款逐级报批制度,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条款的名称、条例应符合《保险法》的规定,充分体现公司的企业形象。

国际性原则

保险市场全面开放后,中资保险公司要想在中国保险市场中站稳脚跟,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保险产品开发工作必须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需要,增强与国际保险市场接轨的能力,在条款设计上积极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因此,必须加强对国外保险市场的调研,使条款设计更趋完善,更加贴近市场。如我国保险市场上新开发的计算机设备保险、知识产权保险、律师责任保险及寿险方面的分红产品、投资连结产品,都向国际化保险产品迈进了一大步。

产品开发的含义

产品开发是负责根据市场需求进行产品改进、研发工作的人员,其工作内容有:

1、拟开发产品可行性研究,新产品开发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新产品费率厘定工作;

3、负责国内外产品开发相关资料收集、数据准备工作;

4、负责调_统计分析市场及客户的保险需求;

5、不定期提交市场热点产品的分析报告等。

产品开发含义

产品开发是整个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先头兵,重中之重的基础建设,一个科创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就是产品的研发能力,同时开发的产品符合法规,满足临床实用性,安全有效,质量稳定,成本价格合理,满足市场要求,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开发通常包括产品开发和技术开发两个阶段,技术开发是新品种,新技术从创新构思中产生,开发人员根据潜在需求,通过一定技术路线,适当的方法和手段,开发出更好满足需求的新技术,新方法。产品开发就是将技术转化为产品的过程。主要分为原创型和改进型开发。

根据ISO13485质量管理体系规定,产品设计和开发包含策划、输入、输出、评审、验证和确认、设计更改的控制等一系列过程。根据产品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体外诊断产品分为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三类产品。按照技术来源分为原创型产品,改进型产品和技术引进产品。

产品开发过程的资源配置条件,主要包括资金,人员,设备,厂房设施等。研发过程的项目投入包含研发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类开支,例如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保公积金等,外聘人员的劳务费用;研发过程的设备,模具,工装等固定资产;研发使用的原材料,耗材;研发过程产生的检测费用,注册费用,临床费用;形成的知识产权费用,如专利申请费,文章发表费等无形资产;外包,合作,委托所产生的合同费用;用于房屋租赁的租金,水电,物业费用;差旅费,培训费,维修费等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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