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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范围

城建档案馆重点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1)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7)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2)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3)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二、城市建设档案报送期限及相关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凡建设工程档案不齐全的,应当限期补充。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撤销单位的工程建设档案,应当向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城建档案馆移交。对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

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在本单位保管使用15年后,按本规定全部向城建档案馆移交。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城建档案馆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选择接收。

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3个月内移交档案管。

违反城建档案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无故延期或者不按照规定归档、报送的;

(2)涂改、伪造档案的;

(3)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冶金工业部钢铁企业设备事故管理办法

1. 燃气管道施工小知识点

燃气管道施工小知识点 1.燃气管道施工要点有什么

1,燃气表具及表具前的管道不得移动或更换,确需移动的应由业主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2,燃气管道使用镀锌钢管不宜小于6分,绞牙需绞八进五,接头要用厚白漆,不可用普通生料带。 3,燃气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越卧室,不得封闭在管笼中,穿越吊平顶时不得有接头。

4,燃气管道与在同一平面内的导线间距必须大于100mm,与在不同平面内的导线间距必须大于50mm,与电气开关、接头间距必须大于150mm;燃气热水器不得安放在封闭的橱柜内。 5,燃气管道接好后必须通过U形表检测和隐蔽验收,严防漏气隐患。

2.天然气管道施工流程

原发布者:zh13519529255

燃气工程施工流程1、申请安装:申请使用安装煤气的用户,必须由用户自己或开发商委托燃气公司设计施工,并提供设计所需基础资料: a.提供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的修测地形图1份及地下管线普查图。b.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图、厨房大样图和楼梯剖面图以及它们的CAD拷盘。c.公福及工业用户需另外提交设计施工委托书,写明用气要求:气源、压力、用气量(负荷)、用气地点等。 2.现场勘察: 用户备齐上述资料后三个工作日之内,设计施工人员了解现场(用户提供了解现场的条件),与用户所在开发小区项目技术人员根据所提供小区土建施工图,协调外管、庭院管和户内管施工事宜,讨论施工方案。3.签订安装协议:根据所了解情况,由公司开发办与用户或开发商签订煤气安装施工协议。4.施工安排: 签订协议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开发办下达开发安装任务给工程技术科,由工程技术科根据开发规模及其它情况安排下属施工队施工。 5.施工阶段:a.工程技术科安排施工队后,将所开发小区的情况告知施工队,并到现场给施工队讲解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b.施工队接到安装施工协议后,填写开工报告,报相关部门审核后,申请开工。c.申请开工后,施工队根据开发规模填写材料计划单,经相关部门核实后,方可领用材料。d. 材料领用后,进行施工准备(包括管道、管件设备的检测及施工所用的设备)e.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技术规范施工、安装,保证工程质量。f.分项工程施工完后,核算工程

3.新房煤气管道施工有几个基本要领

1、煤气管道应沿非燃材料墙面敷设,当与其他管道相遇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平平行敷设时,净距不宜小于150mm; (2)竖向平行敷设时,净距不宜小于100mm,并应位于其他管道的外侧; (3)交叉敷设时,净距不宜小于50mm。

2、特殊情况室内煤气管道必需穿越浴室、厕所、吊平顶(垂直穿)和客厅时,管道应无接口。 3、室内煤气管不宜穿越水斗下方。

当必需穿越时,应加设套管,套管管径应比煤气管管径大二档,煤气管与套管均应无接口,管套两端应伸出水斗侧边20~20mm。 4、煤气管道安装完成后应作严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300mm水柱,3分钟内压力不下降为合格。

5、燃具与电表、电器设备应错位设置,其水平净距不得小于500mm。当无法错位时,应有隔热防护措施。

6、燃具设置部位的墙面,为木质或其他易燃材料时,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7、各类燃具的侧边应与墙、水斗、门框等相隔的距离及燃具与燃具间的距离均不得小于200mm。

当两台燃具或一台燃具及水斗成直角布置时,其两侧进离墙之和不得小于1。2m。

4.燃气管道施工方案

室内燃气管道安装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0.005MPa的室内低压煤气管道和及器具安装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要求: 2.1.1 燃气输配工程使用的管子、管件、密封填料等附属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管子、管件及附属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到现场还应进行复验。

2.1.2 镀锌碳素钢及管件的规格种类应符合设计要求,管壁内外镀锌均匀,无锈蚀、无飞刺。管件无偏扣、乱扣,丝扣不全或角度不准等现象。

管材及管件均应有出厂合格证。室内煤气管道安装应尽量使用镀锌碳素钢管及管件。

2.1.3 碳素钢管、无缝钢管。管材不得弯曲、锈蚀,无飞刺、重皮及凹凸不平现象。

2.1.4 阀门应选用现行国家标准中适用于输送燃气介质,并且具有良好密封性和耐腐蚀性的阀门。室内一般选用旋塞或球阀。

阀门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外观要求:阀体铸造规矩,表面光洁,无裂纹、气孔、缩孔、渣眼;密封面表面不得有任何缺陷,表面粗糙度和吻合度满足标准规定的要求;直通式阀门的连接法兰的密封面应相互平行;直通式阀门的内螺纹接头中心线应在同一直线上,角度偏差不得超过2°;直角式阀门的内螺纹接头中心线的不垂直度,其偏差不得超过2°;填料压入后的高度和紧密度,应保持密封和不妨碍阀杆运动,并留有一定的调整余量;旋塞阀的塞子上应有定位标记,并且全开到全关闭应限制在90°范围内放置。

开关灵活,关闭严密,填料密封完好无渗漏,手轮完整无损坏。运到现场阀门还应作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试验不合格者不得安装。 2.1.5 胶管应采用耐油纯胶管。

2.1.6 气表:居民家庭一般用皮膜家用煤气表。这种表可分为四种类型:人工煤气表、天然煤气表、液化石油气表和适合于上述三种燃气的通用表。

安装时应分清楚类型。工业及公共建筑用气计量采用罗茨表,它的优点是体积小、流量大,可用于较高的燃气压力下计量。

新表安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有出厂合格证;外观检查完好无缺;距出厂检验日期或重新校验日期不得超过半年;厂家有生产许可证。 2.1.7 生活燃气灶具: 2.1.7.1 家用煤气灶,分为单眼和双眼两种形式。

按部颁标准规定如下: a 类型。家用煤气灶按煤气的种类可分为:人工煤气灶、天然煤气灶、液化石油煤气灶和适用于两种以上燃气的煤气灶。

家用煤气灶的型号编制应包括下列内容:家用煤气灶用汉语拼音字母代号表示:R——人工煤气;T——天然煤气;Y——液化石油气。灶的眼数用 *** 数字表示:1——单眼灶;2——双眼灶;3——三眼灶。

b 家用煤气灶的基本参数。煤气灶前的供煤气压力规定为:人工煤气为0.8~1.0kPa;天然煤气2.0~2.5kPa;液化石油气2.8~3.0kPa。

家用煤气灶主火燃烧器的额定热负荷不得小于10.5MJ/h(兆焦/小时)。 c 主要技术要求: (a) 燃烧器的火焰均匀,点燃一火孔后,火焰应在4秒钟内传遍所有的火孔。

(b)在 0.5~1.5倍煤气额定压力范围内和煤气成分在一定波动范围内,火焰燃烧应稳定,不得产生黄焰、回火、脱火及离焰。 (c) 当人工煤气灶前压力为30Pa、天然气灶前压力为80Pa、液化石油气灶前压力为120Pa的情况下,燃烧器的火焰不得回火或熄火。

(d) 煤气灶各部位的表面温度应小于下列数值: 操作时手必须接触的部位 室温加30℃ 操作时可能接触的部位 室温加70℃ 操作时不易接触的部位 室温加110℃ 阀门壳体 室温加40℃ 干电池 室温加20℃ 电压元件与导线 室温加50℃ 软管接头 室温加20℃ (e) 电点火装置应安全可靠,在启动10次中,其点燃次数不得小于8次,且不得连续两次点不着火。 (f) 煤气灶的阀门及旋钮在室温或最高工作温度下开、关时,应灵活自如。

(g) 旋钮“开”、“关”位置应有明显的标志和方向指示,并应有限位和自锁装置(开关主体外露者可不加自锁装置)。 d 居民生活用灶具应符合《家用煤气灶》(CJ14—83)标准。

2.1.7.2 公用炊事灶具 包括炒菜灶《中餐燃气炒菜灶》(GB7824—87)、蒸饭灶、煎饼灶、大锅灶、烤箱灶。 2.1.7.3 烤箱灶具: 包括食堂烤炉、红外线糕点烘烤炉、烤鸭炉等。

2.1.7.4 烧水灶具: 包括开水炉、自动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GJ6932—86)》)、自动沸水器等。 2.1.7.5 冷藏灶具: 批燃气冷冻箱。

2.1.7.6 采暖空调灶具: 包括冷风箱、采暖炉、红外线辐射采暖灶等。 2.1.7.7 其它灶具: 包括洗衣机、干燥机、洗碗机、燃气熨斗、燃气灯等。

以上产品要有生产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并安装前按不同规格和数量比例送法定检测单位检测,符合要求后才能安装。 2.1.7.8 其它材料:型钢、圆钢、管卡子、螺栓、螺母、铅油、麻、生胶带、密封垫、电气焊条等。

选用时应符合设计要求。 2.2 主要机具: 2.2.1 机械:套丝机、砂轮锯、台钻、电锤、手电钻、电焊机、电动试压泵等。

2.2.2 工具:套丝板、管钳、压力钳、气焊工具、手锯、手锤、活扳手、链钳、煨弯器、手压泵、捻凿、大锤、断管器、剪力等。 2.2.3 其它:水平尺、U型压力计、线坠、划规、钢卷尺、直角尺、小线、压力表等。

2.3 作业条件: 2.3.1 地下管道铺设必须在房心土回填夯实或挖到管底标高,沿管线铺设位置清理干净,管道穿墙处已留管洞或。

地磅与管廊架安全距离是多少?

冶金工业部2002年2月10日,根据中央编办复字[2002]33号文批复,更名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2004年7月6日,根据中央编办复字[2004]98号文批复隶属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钢铁企业设备事故管理办法由企业制度安全应急预案

设备事故管理办法

设备事故使设备遭受损坏,造成停产或减产,而且往往招致人身事故,使企业蒙受巨大损失。为切实加强黑色冶金矿山企业的设备事故管理,必须通过对设备状态的监测和诊断,及早了解设备故障症兆,实行预防维修,做到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减少设备事故停车台时,提高设备可开动率,以期实现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效能最高的目标。第一条 对设备事故要实行全面管理企业的各级领导,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生产与设备的关系,把防止事故作为日常生产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教育生产操作和设备维修人员努力提高设备的管理、操作和维修水平,认真执行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和检修规程,开展设备安全无事故运转的竞赛活动。加强对设备事故的预防、预警工作,对有关资料及时进行分析,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期分析设备事故动态,总结经验教训。根据设备的特点,开展操作工人的日常点检和维修工的定期专业检查、动力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巡回检查、季度普查,和运用仪器对设备状态进行监测,全体职工都要参加对设备的综合治理。并防止因工作失误而造成设备事故。各企业都要管理事故的全过程,坚决纠正那种把设备事故管理局限于设备管理部门,局限于事后分析原因、追究责任的片面做法。第二条 职工对设备安全的权力和义务(一)遵守劳动纪律,学习、执行并监督执行设备的三项基本规程和有关制度;(二)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安全生产活动,提出预防事故的合理化建议;(三)有责任劝阻或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和不合理使用设备;(四)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对危害设备的错误作法,有权提出批评和上告。(五)企业各级设备管理部门的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遇到违章作业,威胁设备安全时,有权命令立即停止运转,并同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以求得妥善处理。第三条 设备事故定义务与范围(一)凡生产和辅助生产设备、工业建筑物(包括机械、动力、运输设备,冶金炉窑,动力及矿浆传输管线,工业性厂房和构筑物,铁路线路、电务设备、永久性井筒、巷道等)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损坏,致使生产或动力供应中断,或使自身留下隐患者,皆构成设备事故。(二)下列情况不属于设备事故1·生产故事,如钻机夹钻具、掘进坑道冒顶、浮选机跑矿、冶金炉窑结块、设备沉陷等,未造成设备损坏时;2·质量事故。如:网路电压降超限、供风压力过低;3·铁路、公路行车事故未造成设备损坏时;4·生产消耗备件如钻具、铲齿、铲刀、衬板、闸瓦、筛网、炉篦子,运输胶带等损坏;5·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动作;6·新安装或检修后的设备在试车期间发生的事故。第四条 设备事故分类(一)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设备事故:1·修复费用在30000元以上,或造成原值在30000元以上的设备或设备零部件报废者(但设备要害部位承受负荷较大的、使用寿命在三年以上的零件。应事先确定其效用时间。在正常磨损的情况下。由于疲劳而损坏时,直接损失价值,应折算成净值,而不按新零件的出库价格);2·关键生产系统(如:矿井提升、破碎、磨矿、烧结等系统)发生设备事故,造成系统停运48小时以上者;3·部管单机设备发生事故,在备用设备投入生产以前,影响生产在72小时以上者;4·动力设备发生事故,造成动力供应中断,影响计划产值100000元以上者;5·设备发生事故后,直接引起火灾、水灾、爆炸、工业建筑物塌或使人身中毒、重伤、死亡者;6·按直接损失费、停运时间、影响产值衡量,虽不属于重大设备事故,但情节恶劣者。(二)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设备事故;1·修复费用在3000元以上者;2·设备发生事故后,使关健生产系统停运8小时以上,或单机生产设备影响生产12小时以上者;3·动力设备发生事故,造成动力供应中断,影响计划产值10000元以上者。(三)设备发生事故后虽未构成一般事故。但操作人员不能立即自行排除,必须由维修人员进行修复,修复费用在800元以上,3000元以下者,属于零星设备事故,零星设备事故由企业自行统计和考核。第五条 设备事故的管理和分工职责(一)设备事故管理首先是企业经理(局长)、厂矿长的责任,在主管设备的副经理、副厂矿长(或设备助理)的领导下,由各级设备管理部门归口管理。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副厂矿长,要重视设备安全,负责监督检查设备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生产部门研究采取防止设备事故的措施。(二)各级分管设备的技术人员具体负责其区域或专业内的设备事故管理。公司(局)、厂矿的设备管理部门,应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事故的综合统计报表工作。(三)设备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无法立即排除时,应立即报告工段(车间)领导和车间设备组。由段长或车间设备主任组织检查损坏情况、原因,确定修复方案,迅速组织抢修,如本车间无力修复时应立即上报。由厂矿主管设备部门会同设备所在车间的设备主任,组织分析和修复,如属重大设备事故,应由主管设备的厂矿长召开事故分析会,并组织修复。对于恶性设备事故,必须由公司(局)主管设备或生产领导主持会议,进行分析处理。(四)设备管理部门应做好事故的记录统计工作,对设备事故定期进行综合分析,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并拟定预防措施,并将设备事故情况通报给有关部门和人员。第六条 设备事故分析(一)设备事故发生后必须对设备事故的原因、性质和责任进行分析,做到: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未得到处理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防范措施不放过,其目的在于吸取事故教训,避免或减少设备事故。(二)设备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1·领导或生产部门调度指挥失当;2·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包括超负荷使用);3·操作人员维护不周(不按规程进行检查、紧固、润滑、调整、清扫);4·检查、修理不及时,或修理质量差;5·备件质量差,或因缺货而未及时更换;6·润滑不良,油脂代用不当;7·设备原设计或制造问题;8·自然灾害或企业自身不能控制的其它原因。一次设备事故可能由多种原因所造成。分析时,应分清主次。(三)分析造成设备事故的责任时,要注重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确定事故的责任者。第七条 设备事故的记录统计(一)做好事故统计的关键在于车间,而机台的原始记录是统计的基础。重大和一般事故记录均应包括下列内容:设备名称、编号、规格型号、事故地点、故障部位和损坏情况,发生和修复日期,停止运转时间和影响生产时间,原因及责任者,修复情况及遗留隐患,预防措施,修复费用等,影响产量、产值及损失费用等。每个车间都应建立设备事故登记本,详细记录每次事故情况。(二)停止运转时间,包括待修时间、实际修理时间、实际修理时间和恢复生产前的准备时间。事故影响生产时间,指事故发生至备用设备能顶替进行生产以前的一段时间。如没有或未动用备用设备,影响生产时间即为停止运转时间。(三)修复费用系指修复设备所需的备件、材料、人工等费用的总和。备件费系指损坏零部件的修复或更新费用,不包括结合事故修理同时更换的正常磨损件的费用,更新的零部件一般按出库价格计算费用的。(四)减产损失费系指因事故影响采、选、烧产品的减产损失费用,按下式计算:减产损失费=影响生产小时×小时计划产量×单位产品利润用于剥离、掘进的设备,只计剥离、掘进减产数量,而不计算损失金额。动力设备发生事故同时影响采、选、烧产量时,要同时计算采、选、烧的减产损失(产值)。第八条 设备事故的考核设备事故反映企业的管理水平。为了对比考核各企业的事故情况,各企业都要在季度、年度计算考核下列各指标:(一)重大、一般、零星事故次数,与上年同期对比增减情况。(二)千元产值设备事故损失率,综合反映设备事故造成的经济的损失。按下式计算:千元产值设备事故损失率=设备事故损失费(元)/产品总产值(元) ×1000‰设备事故损失费为重大和一般事故造成的修复费用及减产损失费用之和。产品总产值,按产品现行的国拨价格计算。第九条 设备事故报告制度(一)设备发生事故,基层领导和设备管理部门,应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拖延或隐瞒。(二)各企业于每季初十日前按附表一、二格式填写上季设备事故情况报表,报主管部门和冶金部矿山司。发生重大设备事故时,企业要在24小时以内用电报或电话报告主管部门和部矿山司,并要在修复后一周内填报重大设备事故报告书。(三)因损坏严重,当季尚未修复的设备,其事故可统计入下季度报表之中。如已无修复价值需报废者,应按设备报废办法填写设备报废鉴定书,随同重大设备事故报告书,报请主管部门审批。(四)与设备事故同时,构成人身安全事故、生产事故、行车事故时,应按规定分别上报有关主管部门。(五)企业年度的设备事故分析总结,要在下年度一月三十日以前上边主管部门和冶金部矿山司。第十条 设备事故的奖惩(一)设备事故发生情况,应作为集体和个人评奖依据之一。对下列人员可给予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1·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者;2·防止事故扩大或在抢修中有突出贡献者;3·全年未发生重大和一般性责任事故的单位(机组、班组、工段、车间)。(二)对于违章指挥导致设备事故的责任者,隐瞒事故或其情节的责任者,造成重大设备事故的责任者,不重视事故预防致使同类事故屡屡发生的责任者,应视其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给予适当处分,如: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经济制裁。(三)对蓄意制造事故者,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处理。第十一条 各企业可根据本办法制订本企业矿山设备事故管理细则。本办法之解释权归冶金部矿山司。

地磅(电子汽车衡)是一种重量测量设备,而管廊架是一种用于支持管道的悬挂设备。如果管廊架过于靠近地磅,会影响地磅的测量准确性并可能产生安全隐患。因此,为了保证地磅的测量准确性和人身安全,地磅与周围设备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通常情况下,地磅与管廊架之间的安全距离应该是不小于500毫米。这是因为如果管廊架距离地磅太近,会对地磅的重量测量产生干扰,从而影响测量的准确性。此外,如果在管廊架安装过程中,需要在地磅周围施工,同样需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确保安全。

需要注意的是,地磅与管廊架之间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因地制宜。在实际工程应用中,还应该参考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由专业人员进行设计和施工,以保证设备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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