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1年9月13日芜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贵成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
吴秀丽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朱发沐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免去:
高文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马兴起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免去:
汪自彬、程向晖的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黄太华、胡玉洁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肖珍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宵笑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一庭庭长;
方慧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二庭庭长;
吴建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王利民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王琼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
奚正荣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审判员;
王旭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后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陈勇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张先道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汪文平为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丁必勇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谷慎余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琼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王昌敏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胡国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葛义俊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吴建平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利民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肖珍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黄太华的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奚正荣的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胡翠微的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丁必勇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郑海涛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张思东为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周海宝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梅务有为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张先明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谢谢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俊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郑海涛的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宁优虎的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胡昊的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免职名单
批准免去:
方庆的鸠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思东的繁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